交通事故关键痕迹物证的分析与利用
全小林, 谭惠
荆州楚信盛元司法鉴定中心,湖北 荆州434000

第一作者简介:全小林,男,湖北荆州人,高级技师,研究方向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E-mail: 3216099120@qq.com

摘要

以3个代表性案例为导引,从碰撞形态、路面接触点、逃逸事故、驾乘关系鉴定视角,对关键痕迹物证分析利用的方法和技术要点进行了探讨和总结,得出“现场信息解读,以关键痕迹物证为证据支撑综合分析研判、反推事故过程,推理符合性验证”的分析方法思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期望为一线鉴定工作实践提供经验方法参考。

关键词: 交通事故; 关键痕迹物证; 特征性; 证据; 符合性验证
中图分类号:DF794.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20)06-0644-04
Cases about Utilization of Key Evidential Trails from Traffic Accidents
QUAN Xiaolin, TAN Hui
Jingzhou Chuxin-Shengyuan Judicial Appraisal Center, Jingzhou 434000, Hubei, China
Abstract

With three exampling cases of traffic accident, the key evidential trails were explored and summarized of the methods and technical essentials for their analysis and utilization to orient from the collision pattern, road contact point, running-away accident, and the identity of driver or rider. The demonstration bolsters the idea on the analytic logic of “the interpretation of on-site information, key evidential trails-supporting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judgment, reverse inference of accident process, and conformity verification of inference”, having shown great practicability and guidance. Reference should be herewith provided for frontline identification to put into practice.

Key words: traffic accident; key evidential trail; characteristic; evidence; conformity verification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运用痕迹学理论和车辆碰撞理论, 分析人、车、路、环境等交通要素与事故发生之间因果关系的法庭科学。交通事故痕迹的形成是必然的, 痕迹特征总和反映出造痕体特点的总和、反映造痕体的特定性[1]。一方面, 交通事故痕迹形成有其对应的特定物质反映, 即具有客观反映性和唯一对应性; 另一方面, 交通事故发生和发展过程遵循力学和运动学客观规律。

交通事故痕迹多数为动态痕迹, 痕迹形态因接触方式、接触部位、作用力的方向大小和角度、车辆运动状态、路面状况等因素而复杂多变。交通事故形态和碰撞过程的客观重现, 离不开关键痕迹物证作为证据支撑。两种相互对立的假设相互碰撞时, 往往是某一关键确凿的证据决定着其真伪[2], 称之为“ 关键证据” 。关键证据是能够证明某种假设成立的关键性的确凿痕迹物证, 关键性是指缺其不可, 确凿性是指其必须得到验证[3], 由关键痕迹物证为证据支撑的假设和推理应进行符合性验证[4]

1 案例分析
1.1 案例一

利用现场关键痕迹物证纠正路面接触点定位。

2018年3月某日10时左右, 某中型客车(乙)沿沙渔线由西向东行驶至84 km+350 m弯道路段时, 与对向行驶的某重型货车(甲)相撞, 造成客车驾驶员等3人死亡、多人受伤。事故处理需要鉴定两车碰撞形态及事发时车速。乙车左前部及左前侧碰撞受损, 甲车左前侧至左后侧受损, 两车痕迹高度、走向、形态、成痕机制及物质交换转移等方面满足造痕体与承痕体的对应关系, 符合对向小夹角斜向撞擦接触形成。原始现场图(图1a1)显示两车路面接触点位于乙车左前轮前方4.4 m刮痕处, 乙车碰撞后被反推。通过对现场车辆、地面痕迹及碰撞散落物的特定状态、分布走向、位置关系等关键信息的解读, 发现两车路面接触点的定位有误。现场路面散落物主要在乙车周围路面及其与甲车之间西向车道路面呈带状分布, 位于乙车左前轮左后方5.0 m西向车道路面的轮胎挫滑印延长线与甲车左轮制动印相交于西向车道散落物分布带东段, 挫滑印在痕迹形态上具有明显的车辆行驶状态受外力作用瞬间形成的曲率和宽度突变特征, 判定其系事发时两车碰撞瞬间, 乙车左前轮运动受阻克服地面摩擦阻力挫滑所留。由乙车右前轮后部挫滑印及前悬下方路面抖落泥土确认乙车碰撞后无反滑运动, 乙车左前轮前方刮痕符合其前挡玻璃前抛时形成(图1b)。结合乙车前悬参数, 推定两车碰撞接触点位于现场乙车左前轮挫滑印起点东侧约1.2m处西向车道, 即乙车左前轮在现场最终停止点左后方5.0 m西向车道距北侧路缘3.0 m处路面(图1a2)。

图1 路面接触点案例组图
(a1:原始现场图; a2:修正后的现场图; b:现场照)
Fig.1 Inferring the accurate road contact point
(a1: sketch of the original traffic accident scene; a2: schematic of the revised traffic accident scene; b: photos of the traffic accident scene)

现场重建及符合性验证:由西向东行驶的客车越道路中心线, 车身左前部与对向行驶的货车左前侧呈小夹角斜向碰撞接触成立; 客车左前部与货车左侧中后部继续撞擦同时左旋并进, 车顶撕脱落于车后, 前挡玻璃前抛至左前轮东侧道路中心线路面; 货车向左前方滑行至道路南侧与山体碰撞后停止。现场痕迹物证与两车停止点的相对位置关系所对应的事故形态具有唯一性, 符合力学和运动学规律; 基于事故形态计算的客车事发时速度与基于客车行驶记录仪事发前录像计算的速度基本一致, 印证了路面接触点的分析。

1.2 案例二

利用车体痕迹和现场关键散落物判断事故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排查重点、认定肇事逃逸车辆。

2019年2月某日夜, 某乡镇偏僻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头西北尾东南向右翻倒于路中, 前轮西北侧及西南侧南向车道有大量车身碎片散落物, 死者头东身西仰卧于车身右侧。检见二轮摩托车左前部具有受外力碰撞的变形损坏痕迹特征并伴有非其自身所有的蓝色油漆附着, 从大量现场散落物中检见一颗长约4.5 cm蓝色漆面螺丝, 非其车身分离物, 定性该事故系交通肇事逃逸案, 并确定侦查方向和排查重点:

1)二轮摩托车左前部塑性变形损坏程度较重, 伴有蓝色油漆物质附着, 痕迹走向由前至后, 由痕迹高度、走向、形态及附着物特征结合原始现场勘查情况分析判断, 肇事车为相对方向行驶的蓝色正三轮摩托车可能性大;

2)现场散落物中除一颗蓝色漆面螺丝外, 其余均为二轮摩托车分离物, 判断肇事车造痕部位可能位于具有一定施力面、刚度相对大且无易损易脱件的货厢左前部, 蓝色漆面螺丝系肇事车造痕部位分离物可能性大。

据以上线索查扣的嫌疑蓝色正三轮摩托车发现:货厢左前部有新近形成的变形撕裂、缺损痕迹, 局部有红色油漆附着, 痕迹走向由前至后。货厢外观漆色与现场散落碎片中的蓝色漆面螺丝漆色一致, 螺丝一侧纵向分布的不规则齿形焊点与嫌疑车货厢左前立柱下段“ L” 形连接铁板上焊接处纵向排列的不规则齿形焊点拼接, 两者分离面及分离缘完全耦合, 具有部分与整体的唯一对应关系, 认定现场散落的蓝色螺丝系嫌疑车货厢左前部锁扣分离物; 嫌疑车货厢左前部痕迹与二轮摩托车左前部痕迹在高度、走向、形态、成痕机制特征上对应吻合, 并伴有油漆物质双向交换转移, 满足造痕体与承痕体的对应关系, 符合对向夹角碰撞的事故形态。由于两车质量悬殊且碰撞偏离质心, 二轮摩托车碰撞后逆时针旋转失稳向右翻倒符合力学和运动学规律, 现场散落物位置及分布形态与两车碰撞形态及相对运动过程相符。

1.3 案例三

利用人体特征损伤分析判断驾乘关系。

2017年11月某日18时许, 双胞胎甲和乙驾驶奔驰轿车在207国道X路段碰撞行人后钻撞停于东侧路缘外的半挂车, 造成甲、乙当场死亡。甲、乙被移至车外前的原始位置不详。

1)甲尸检情况:头面右侧塌陷, 面颅骨多发凹陷骨折, 右额擦挫伤区附着血渍及大量碎玻璃碴; 颈部皮肤7 cm× 2 cm擦挫伤区, 自颈正中向右延伸; 胸廓塌陷, 胸骨及双侧肋骨多发粉碎性骨折, 胸骨正中平左侧第3肋骨处向左至腋前线处30 cm× 0.5 cm线形挫伤, 右胸壁大片擦挫伤区, 上至右锁骨中段、下至右乳头、向外延伸至右腋前线, 胸腔内器官毁损; 腹部皮肤散在擦挫伤; 右肱骨上段开放性骨折; 右大腿肿胀, 右股骨中段骨折, 可见成角畸形, 右股骨中段外侧皮肤两处擦伤。

2)乙尸检情况:左侧头皮大范围裂创, 面颅骨多发骨折, 脑组织外溢; 颈左侧皮肤4 cm× 2.5 cm斑片状擦挫伤, 颈右侧皮肤2 cm横行条索状挫伤; 胸廓塌陷, 胸骨及双肋多发粉碎性骨折, 胸腔内器官毁损, 胸骨正中平第3肋处4.0 cm× 0.5 cm范围内散在点状皮下出血, 方向自左上向右下, 右胸锁关节处皮肤1.5 cm× 1 cm挫伤, 右第2肋与右锁骨中线交界处1.5 cm× 1.5 cm圆形挫伤; 肚脐右侧中腹皮肤7 cm× 2 cm条索状擦挫伤; 左桡骨上段背侧皮肤擦挫伤, 右手掌开放性骨折; 左胫骨上段皮肤擦挫伤, 左踝关节脱位、内侧皮肤紫红变色伴2.5 cm× 1.5 cm擦挫伤, 右股骨下段骨折。

3) 乙尸头面左侧、颈左右侧、胸腹部、左踝内侧损伤形态及分布走向具有驾驶人组合损伤特征, 与轿车驾驶位座椅靠背向左后扭曲位移, 方向盘扭曲变形、边缘擦拭减层, 踏板左沿挤擦减层且遗留黑色右脚男鞋等痕迹满足对应关系; 甲尸右头面部、右胸部、腹部、右侧肢体损伤形态及分布走向具有副驾驶人组合损伤特征, 与轿车右侧毁损性撕裂变形痕迹满足对应关系。由两车痕迹和碰撞后在现场的相对位置关系, 判断轿车钻撞挂车尾部后向右甩尾。甲、乙在轿车碰撞后的急剧减速和右甩尾中前倾撞击驾驶室前部形成二人头面部及身体前部损伤后反弹, 甲头部右前侧及身体右前侧撞击右前门形成其右侧损伤, 乙左肢和右肢分别撞击轿车左前门和中央通道形成其左右肢损伤。事发时甲、乙在车内的位置关系及车内运动过程符合力学和运动学规律, 损伤部位及特征与所处位置的车体变形损坏部位及特征具有对应关系。

2 讨论
2.1 关于碰撞形态分析

首次接触部位、受力方向和碰撞角度是碰撞形态分析的重点。应先从造痕体与承痕体的宏观变形入手确定碰撞中心, 再比对碰撞受力面痕迹的力学特征和细节特征, 通过痕迹的排列组合和几何位置的对应关系, 判断痕迹形成的顺序、受力方向, 进而判断首次接触部位和接触方式。

一些受力方向特征不典型或走向变异的刮擦痕迹, 可从承痕客体表面凹凸、接缝、转折部位入手, 仔细观察痕迹的起承转合关系、增减物质的堆积和延展状态、厚薄和颜色深浅变化等, 如能结合受力点的变形更容易判断作用力的方向, 应注意接触部位客体材质特性差异、车辆运动状态改变对成痕的影响。

造痕体与承痕体首次接触部位刮擦或撞击痕迹的立体几何形态反映的碰撞受力面吻合夹角近似两者碰撞前夹角, 精确的碰撞角度可以通过受力分析获得, 现场地面痕迹的分布形态走向也是判断碰撞角度的重要依据。

2.2 现场地面挫压痕对于路面接触点判定的关键证据作用

现场地面上反映客体运动状态突变的各种挫压痕是判定路面接触点最直接的证据, 其形态直观反映外力作用方式、方向及作用时间。机动车轮胎挫压痕、制动印或侧滑印的突变点就是碰撞瞬间留痕轮胎所在位置, 如案例一中, 通过客车右前轮挫滑印及前悬下方路面抖落泥土确定其碰撞后的终止位置, 左前轮挫滑印的认定则成为判定碰撞点的关键证据, 而两处挫滑印的走向和几何位置关系又反映了车辆碰撞后左旋并进的运动过程。

2.3 逃逸事故中可用于同一认定的关键痕迹物证

在逃逸事故定性、确定侦查方向及嫌疑车认定中, 现场轮胎印和散落物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轮胎痕迹的宽度、间距、花纹形态、重复磨损特征点等可获得轮胎类型及车型等信息, 尤其是具有稳定整体分离痕迹特征的车辆零部件, 利用其可直接认定嫌疑车, 如案例二中一颗极易被忽略的螺丝就是贯穿整个案件的关键证据。客体接触部位具有特定造型、花纹、字符等特征的组合印压痕迹可以进行同一认定; 发生多种物质双向交换转移的组合痕迹, 通过对痕迹特征的符合性比对, 交换转移物质的形貌结构、元素成分含量、红外光谱特征的检测, 可以进行同一认定或者直接否定同一, 即“ 若干个种类一致可以构成特定同一” 理论。

2.4 驾乘关系的多证据支撑研判

由于安全气囊保护, 汽车前排驾乘人员面、胸、膝部等正面碰撞损伤往往不明显或不典型而难以区分, 车体严重解体和复杂运动中的多次碰撞导致人体损伤相对复杂, 给基于人体特征性损伤分析法的驾乘关系判断造成难度, 以单一特征损伤为证据支撑不可靠。如案例三中, 甲上腹至右腹腰部斜条形擦伤由于与驾驶座安全带损伤较为相似而具有很强的误导性, 乙可能因为碰撞中体位的变化导致颈部和胸部的安全带损伤并不典型, 如不结合甲、乙左右两侧特征性损伤及乙左脚踝损伤则很容易造成误判驾驶员。因此, 应用人体特征损伤痕迹与车内痕迹比对分析时, 要以特征性组合损伤痕迹作为关键证据支撑, 结合碰撞形态、人车运动过程及约束条件来综合分析研判和验证, 微量物证和生物物证个体识别检材的发现可以发挥辅证作用。此外, 不能忽略事发时人的体位和应激反应, 通常乘员反应时间滞后于驾驶员或来不及反应, 且驾驶员的本能反应多使其在碰撞中处于较乘员更有利于可能避免碰撞伤害的位置。对于人车毁损严重的, 如火烧事故, 根据车辆GPS行驶记录仪事故疑点记录和位置信息等后台数据, 当车辆持续未间断行驶时, 结合事发前后道路卡口监控抓拍图像可推定驾驶员。

3 总结

以关键痕迹物证为证据支撑分析再现事故是基于对痕迹特征和形成的深入理解, 应重视痕迹特征辨识能力与应用水平的提高, 以及跨专业体系的多学科知识横向综合运用, 注重多证据串并和交互印证, 综合研判,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总结和提炼。

首先, 围绕人、车、道路、环境等要素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 对现场碎片化痕迹信息进行充分解读, 抓取关键证据信息。其次, 从痕迹方位、高度、走向、几何形态、组合关系、附着物、形成机理及形成条件等痕迹反映上的特定对应关系入手, 识别和选取那些在特定条件下形成、具有特定指向性或排他性的特征性痕迹, 组成互为造痕体和承痕体的特征对作为关键证据支撑, 运用逻辑分析法和动态分析法, 综合研判事发时造痕体和承痕体的状态、相互作用及相对运动关系, 进而逆推事故过程, 注意甄别那些偶发性和伪装痕迹物证, 尽可能选取多个特征性痕迹物证进行横向关联比对分析。最后, 将推理带入事故现场时空体系内进行符合性验证, 重建现场, 再现事故过程。符合性验证时, 对于某种可能性不能附加过多条件, 尽可能多角度验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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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Chengrong. Judicial identification practice of trace evidence [M]. Beijing: Law Press, 2012: 20. ) [本文引用:1]
[2] 林洋. 实用汽车事故鉴定学[M]. 北京: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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