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作者简介:刘泉,女,湖北天门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医学。E-mail:76003513@qq.com
经超声引导清宫术获得的人工流产物大多为全部胚胎组织与母体组织的混合物。只有从这些混合物中辨认、分离出胚胎组织才能成功进行亲权鉴定。但由于孕早期胚胎过小、分化程度不明显,且经该手术的人工流产组织往往破碎,从而使分离胚胎组织进行取样的难度较大。本文通过1 例超声引导清宫50d左右的人工流产胚胎组织的亲权鉴定,分析总结处理该案的要点,认为在这类案件中为能够更准确地选取人工流产物中的胚胎组织,应以蒸馏水细水反复清洗流产物至水清;取材应优先考虑提取绒毛膜组织进行DNA检测;多样化取材,如此可提高检出成功率。
Ultrasound-guided complete curettage of uterine cavity is often performed with gynaecology and obstetrics in clinical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 Most of the abortion materials obtained by such an operation are a mixture of all embryonic tissues and the mother’s. Therefore, a successful paternity identification depends on the embryonic tissues to be successfully recognized and isolated from the mixture. However, due to the small size of the early embryos, their low differentiation and the fragmentation of the abortion tissues undergone through operation, it is difficult to separate the embryonic tissues for sampling. This paper reports a case about paternity identification for a 50-day embryo collected with ultrasound-guided complete curettage of uterine cavity.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the main points summarized from this case, the following measures are considered to be condignly taken of, 1. gently washing the abortion materials repeatedly with distilled water until the arrival of clear eluate; 2. preferentially extracting villus/villi from chorionic tissues for embryonic DNA detection; 3. sampling at various sites and of diversity, thus the probability of success can be improved.
在法医物证鉴定中, 利用胚胎组织进行亲权鉴定, 检材常选取胎儿组织、脐带血或羊水等。一般来说, 胚胎组织胎龄越大检出成功率越高。而对于早期胚胎组织, 由于胚胎过小、分化程度不明显等原因, 往往取样难度较大。目前, 超声引导下的清宫术越来越常用于终止妊娠, 但由于其手术特点, 流产组织往往破碎, 这无疑又加大了法医分离选取早期胚胎组织的难度。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接收了一例超声引导清宫50 d左右的人工流产胚胎组织, 并进行了亲权鉴定, 成功确定了亲子关系, 现报道分析如下。
2019年1月28日, 某地公安局接报案, 蒋某, 女, 12岁, 被强奸致孕。当地医院病历显示:2019年1月29日, 该女停经45 d。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达156 629 mIU/mL, 超声检查显示宫腔中部有22 mm× 18 mm的妊娠囊回声, 内可见卵黄囊回声, 可见胚芽回声, 长约7 mm, 可见原始胎心搏动。2019年2月1日在超声引导下行清宫术, 手术顺利, 术后一般情况尚可, 当日再次行超声, 宫内未见明显异常。
1.2.1 样本预处理
送检样品为冰冻保存物, 呈红色块状。对于该超声引导下人工流产获取物充分解冻, 并用大量的蒸馏水浸泡、清洗多次, 去掉红色血液, 至水清方止。
1.2.2 目标组织选取
如图1所示, 将清洗干净的组织(人工流产物)放入广口烧杯中, 使其漂浮在水中, 该组织主要有4块, 分别编为1~4号。其中, 1号组织块呈细绒毛状, 分别在绒毛处(a)和蒂处(b)取材; 2号组织块一面相对光滑一面粗糙, 分别在光滑面与粗糙面取材; 3号组织块为已破裂的红色囊块, 在破裂囊内侧的左、中、右分别取材; 4号组织块与2号组织形态类似, 分别在光滑面与粗糙面取材。将以上部位选取的9份检材(1号组织块2份, 2号组织块2份, 3号组织块3份, 4号组织块2份)各取绿豆大小, 分别放入1.5 mL的离心管中。
将送检的蒋某及嫌疑人的血迹FTA卡各剪取约0.3 cm× 0.3 cm大小, 分别放入1.5 mL 离心管中。
从人工流产组织中选取的9个不同取材部位提取的组织均检出STR分型, 其中1号组织绒毛(a)检出胎儿的STR分型, 其余均检出母亲的STR分型。分析1号组织绒毛(a)的检测结果, 与母亲和嫌疑人的21个常染色体基因座分型均符合遗传规律, 且胎儿的Amelogenin性别基因型为XX, 提示为女性胎儿。依据SF/Z JD 0105001-2016《亲权鉴定技术规范》中三联体常染色体STR基因座亲权指数计算公式, 经计算, 累计亲权指数为7.611 0× 108, 支持嫌疑人为送检流产组织的生物学父亲。
因流产组织是母体与胚胎组织的混合物, 故若要检出单纯胚胎的基因型, 必需从流产混合物中辨认、分离出胚胎组织方可。从现有文献来看, 流产组织保存得越完整越易于辨认和分离胎儿组织。超声引导下的清宫手术, 多采用负压刮吸的方法, 优点是宫腔内组织刮吸干净, 手术时间短, 是目前常用的人工流产手段[1, 2]。但使用该方法进行流产的产物多为碎块状, 从而加大了法医分离选取早期胚胎组织的难度。本案中的送检流产物即为母体与胚胎组织混合的碎块, 因此, 我们对不同形态的组织块进行了提取, 但仅绒毛膜组织检出了单纯胚胎的基因分型。
早期流产组织里有母体的血凝块、蜕膜和源于胎儿的绒毛膜和胎囊等。其中绒毛膜是胚胎最外侧层的一层胎膜, 由胚泡的滋养层与胚外中胚层组成。胎囊主要是指卵黄囊、尿囊、羊膜、胎盘和脐带等构成的早期囊状结构, 其包裹于绒毛膜中间, 来源于内、中、外胚层。其中, 前6周时绒毛会遍布整个绒毛膜囊表面, 至3个月左右, 部分区域的绒毛会退化, 变扁平[3]。有文献[4]表明7周以前胎儿与胎盘都还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这时绒毛膜结构还没有与子宫内膜形成稳定的连接[5], 流产时通常会以游离状态存在。而这个时期整个绒毛膜表面的绒毛分布均匀, 清洗干净后, 在纯水中呈白色绒球状。而来源于母体的蜕膜组织表面较为平整光滑, 清洗干净后颜色较绒毛膜组织鲜红。胎囊是刚刚发育的胚胎组织, 流产出来时为血块样结构。本案(图1)1号组织外形为白色绒状特征, 且检出了胎儿的基因分型, 说明为绒毛膜组织。但在1号组织的蒂处结构相对光滑, 仅检出母亲的基因分型, 说明该蒂处为母体的蜕膜组织。2号、4号检材为扁平状的组织, 外观上符合蜕膜的形态特点, 且仅检出母亲的基因分型, 说明这两个检材均为母体的蜕膜结构。曾有报道[6]显示从尸体上取出的7周左右的胚胎胚囊为小鸡蛋样大小, 可吸取其中的羊水, 剪取位于中部的胚胎组织进行胚胎的DNA检测。本案中, 3号检材外观呈红色卵圆形, 破裂面也有红棕色物质, 且大小与超声报道的妊娠囊回声类似, 曾怀疑为胚胎组织, 因此, 取了左、中、右三个部位的检材进行DNA检测。但因仅检出母亲的基因分型, 推测3号检材并不是胚囊, 应亦为母体来源的组织。从已有报道来看, 早期流产组织中易检出母亲与胚胎的混合分型, 但本案中并未检出混合分型, 分析与取材部位、取材偶然性等因素有关, 因此, 笔者认为, 在这类案件中, 多部位、多样化取材进行DNA检测是有必要的。
在早期的流产组织中, 尽管胚胎与绒毛均属于胎儿成分, 但是由于胚囊外膜较为脆弱, 胚芽较小(本案超声显示长为7 mm), 往往在人工流产过程中易发组织破碎, 使其中的胚胎与其它破碎组织混杂在一起, 难以区分。而绒毛成分在胚胎早期未与其它组织紧密相连, 因此形态与其它流产组织成分形态差异较大, 较易辨认。较大的绒毛膜组织在水中呈粉色或白色团块状, 表面可见有细小的绒毛在水中自然摆动(见图2中的a、b); 绒毛膜组织末端断裂的绒毛体积细小, 多漂浮在水面上(见图2中的c)。本案中, 在绒毛膜组织块上于两个不同形态的部分进行DNA提取并检测, 只有末端绒毛检出了胚胎的基因分型, 这说明在取材过程中, 还应注意选择伸出的绒毛组织, 因为光滑的组织面很可能为来源于母体而与之连接在一起的蜕膜组织; 如果遇到只含有少量绒毛组织碎片时, 应首选漂浮在水上的细小绒毛状的组织。
从已有的文献报道来看, 多数筛选绒毛膜组织的方法是将清洗干净的流产组织放入水中, 漂浮在水上的绒毛结构即胚胎成分。但在本案中, 清洗完毕的绒毛膜组织团块并未漂浮于水上, 而是沉在了水下(图2中的b)。笔者在清洗过程中还发现, 绒毛膜组织末端的绒毛在被剪刀剪下后刚开始是漂浮在水上, 但经清水清洗后, 有的亦会沉入水下。这可能与清洗方式或者绒毛膜组织完整性破裂有关。因此, 笔者认为在这类案件中, 应首先根据绒毛膜组织结构形态选取其末端的绒毛进行胚胎的DNA检测。
在对早期人工流产胚胎组织进行亲权鉴定时, 应注意以下问题:1)前期处理时, 应自然解冻送检混合物, 用细水流蒸馏水温柔地反复清洗, 注意要小心翻动, 勿进一步弄碎组织而加大分离取材难度; 2)应尽量洗净母体血液组织, 以去除母体血液对胚胎组织的污染; 3)通过超声引导下的清宫术处理的人工流产组织多破碎, 应仔细挑选各种不同结构的组织, 其中绒毛膜组织多为粉红色或白色绒球状; 4)绒毛膜组织中的绒毛来源于胚胎, 形态易辨认, 应优先考虑根据绒毛膜组织结构形态提取其末端的绒毛进行胚胎DNA的检测; 5)多部位、多样化取材, 以消除取材偶然性, 提高检出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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