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作者简介:孟庆振(1985—),男,山东邹城人,硕士,主检法医师,研究方向为科研管理和法医遗传学。E-mail:mengqz2011@126.com
亚洲法庭科学学会(AFSN)自2008年成立以来,已成为亚洲地区法庭科学机构交流的重要平台,国际影响力逐渐加大。2017年9月,中国首次当选AFSN主席国,在该组织中发挥的作用更加凸显。本文介绍了亚洲法庭科学学会基本情况、对外联络情况及该学会近五届年会关注热点,分析各国参与情况,回顾中国参与该学会的历史,展望未来我国继续参与AFSN的意义,以期对国内刑事科学技术领域开展国际合作提供借鉴。
Since its establishment in 2008, the Asian Forensic Sciences Network (AFS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latform for the communication of forensic institutions in Asia, with its international influence gradually increasing. China was elected as the presidential nation of AFSN for the first time in September 2017, playing ever since its prominent role in this organiza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AFSN, its foreign liaisons, and the latest five annual meetings & symposia. With analyzing different participation of each involving country and reviewing China’s boarding into the organization, China is certainly continuous to participate in AFSN, exerting its significant leading functions through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forensic science.
近年来, 我国法庭科学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国际交流合作规模显著加大且不断深入。我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庭科学国际交流, 举办和承办了一些专业领域国际会议, 深度参与了亚洲法庭科学学会(Asian Forensic Sciences Network, AFSN)、国际法医遗传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Forensic Genetics, ISFG)等国际组织的活动, 对法庭科学国际化需求也更加强烈。尤其是, 我国在AFSN中发挥了显著作用, 而AFSN也成为我国法庭科学国际化的重要平台。基于此, 本文对AFSN基本情况进行简介, 对其关注热点进行分析, 回顾中国参与该学会的主要情况, 并以此对我国法庭科学国际化进行思考和展望。
AFSN由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应用科学司于2008年发起成立。10年来, AFSN发展迅速, 已成为亚洲法庭科学机构间最重要的交流平台, 有效促进了亚洲各国间的交流与合作, 而且在全球法庭科学界的影响力不断扩大。AFSN的宗旨是促进亚洲各国法庭科学实验室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为各成员提供技术指导, 加强亚洲地区同世界各重要法庭科学组织的联系与合作。AFSN有独立的组织、章程、徽标及网站(网站:http://www.asianforensic.net/)。
根据AFSN章程, 该学会的目标有4个:1)为亚洲的法庭科学机构提供探讨有关法庭科学服务事项的论坛; 2)通过专家工作组、培训、合作学习、能力测试和认证, 加强亚洲法庭科学服务的质量; 3)建立与其他类似法庭科学组织的联系, 以促进法庭科学的推广和进步; 4)制定有关亚洲法庭科学事务的战略。
AFSN是由亚洲法庭科学机构组成的, 以机构而非个人为成员。成员机构主要指为警察部门、法院或检察院等执法机构提供法庭科学服务的公共机构、实验室或团体。根据章程, 申请成为会员的法庭科学机构可以是涵盖多个法庭科学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所, 也可以是在特定学科提供法庭科学服务的专业性研究机构, 但这些机构必须隶属于政府部门或者与政府部门相关, 且在本国内具有较高可信度。
新成员申请需要申请机构填写申请表发给秘书处, 由理事会审核。所有成员单位有权参加年会, 并自己承担参加AFSN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从2008年成立时的6个国家6个机构参与, 到2017年9月已发展成为15个国家和地区的47个法庭科学机构成员。根据成员机构分布(图1)可见, AFSN成员机构数量排名前5的国家分别是泰国、中国、韩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 其中我国7家成员单位分别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所、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警察局刑事技术厅。
理事会由4至7名理事成员组成, 理事从会员资格满2年的成员中选举产生, 任期2年。一个国家只能有1名理事。理事会一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包括至少一次在年会期间亲自出席会议。理事会从理事成员中指定一名国际事务联络官来负责和国际社会联络。目前担任该联络官的是新加坡卫生科学局负责人。
在2017年9月第九届年会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 分别是中国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ealth Science Authority, HSA, 网站:http://www.hsa.gov.sg/content/hsa/en.html)、韩国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National Forensic Service, NFS, 网站:http://www.nisi.go.kr/index_en.html)、泰国中央法庭科学研究所(Central Institute of Forensic Science, CIFS, 网站:http://www.cifs.moj.go.th/main/)、马来西亚化学部(Department of Chemistry Malaysia, KIMIA, 网站:http://www.kimia.gov.my/v3/ms)、菲律宾国家警察局犯罪实验室(Philippines National Police Crime Laboratory, PNPCL, 网站:http://pnp.gov.ph/)、印度尼西亚国家警察局警察法医部(Department of Police Medicine of the Indonesian NationalPolice)。其中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成为主席单位。
秘书处由主席指定, 协助理事会工作。秘书处有关费用由主席国承担。秘书处负责AFSN日常组织联系, 受理新成员申请, 组织召开并主持理事会、视频会议、年会会议等。
工作组的职责是在专业领域制定指导方针并提出建议。理事会应在不同学科指定多个工作组来协调和监管特定专业领域的工作, 每个工作组须有一名理事会成员作为其顾问。目前, AFSN已组建了现场勘验(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CSI)、DNA、微量物证(Trace Evidence, TE)、非法药物(Illicit Drugs, ID)、毒物(Toxicology, TX)、电子物证(Digital Forensic, DF)等6个工作组及1个质量保证与标准委员会(Quality Assurance and Standards Committee, QASC), 其中现场勘验工作组、电子物证工作组由我国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牵头筹建。以最近改选的成员为例, 由各工作组国家分布情况(图2)可见, DNA、微量物证、毒物工作组规模较大, 其中参与人数较多的国家是中国、泰国、新加坡、韩国、印尼等国。此外, 考虑到部分国家人口少, 法庭科学从业人员较少但参与度较高, 以各工作组的组长、副组长或秘书的担任人数来统计, 则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中国、韩国参与度较高。
AFSN有自己的出版物ForensicAsia, 截至2017年9月已出版7期, 每期文章20篇左右, 主要文章包括主席致辞、国际动态、成员机构介绍、AFSN新闻、会员机构更新、活动预告以及学术和技术交流。可见ForensicAsia既是学术期刊, 也是AFSN的重要宣传载体。截至目前, ForensicAsia共计发表各类文章141篇, 其中技术交流文章69篇, 按照专业领域或工作组划分, 微量物证和DNA文章占比最大(图3a), 这两个工作组也是AFSN较为活跃的工作组。现勘工作组由于组建时间较短, 且亚洲一些国家法庭科学机构不隶属于警察部门, 对现勘工作关注度较低, 文章数量相对较少。ForensicAsia发表的文章之中, 成员国中有文章发表的国家共计10个。其中, 我国发表文章数量最多, 体现了较高的科研实力, 其次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图3b)。经费方面, AFSN没有专项经费, 其年会、工作组活动经费皆来自各成员国。
2010年, AFSN与国际法庭科学战略联盟(International Forensic Strategic Alliance, IFSA, 网站:http://www.ifsa-forensics.org/)签订了备忘录, 正式成为IFSA的合作伙伴。IFSA旨在推动建立区域性法庭科学团体间的多边战略合作, 其发展一直受到联合国毒品管制署(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UNODC)与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的高度关注, 并存在密切合作。如国际刑警组织曾在新加坡召开“ 亚太地区法庭科学能力评估” 主题会议, 对AFSN在DNA、灾难遇害者个体识别(DVI)、人脸识别、指纹等方面的工作十分关切, 并启动建立专业的DVI中心。国际刑警组织还每3年举办一届国际法庭科学管理者会议, 以促进信息交流、研究和解决当前犯罪调查存在的问题。可见, 法庭科学成为重要的国际执法合作领域。
AFSN与美国犯罪实验室主任协会(American Society of Crime Laboratory Directors, ASCLD, 即将改组为美国标准化研究所和质量协会国家认可委员会ANSI-ASQ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ABAB, 网站:http://www.ascld.org/)、欧洲法庭科学学会(European Network of Forensic Science Institutes, ENFSI, 网站:http://enfsi.eu/)、南美地区法庭科学学会(Southern Africa Regional Forensic Science Network, SARFS)、伊比利亚美洲法庭科学研究院(Iberoamerican Academy of Forensic Sciences, AICEF, 网站:http://aicef.net/portal/)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法庭实验室高级管理者协会(Senior Managers 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Forensic Laboratories, SMANZFL, 网站:https://www.anzpaa.org.au/nifs)共同作为IFSA的成员, 不同学会之间开展交流研讨, 促进国际间法庭科学合作愈加频繁深化。可以说, AFSN在国际法庭科学舞台上代表了亚洲声音, 成为亚洲及世界的重要法庭科学交流平台。
AFSN每年举办一次年度会议, 规模约400~600人。内容主要包括大会报告、各工作组交流、理事会、工作组事务会以及确定下年度会议举办地、新工作组设立等事项, 每两年还进行理事选举。一般会议还将有海报交流、仪器设备展览、实验室参观访问等。所有工作语言为英语。截至2017年9月, AFSN共举办年会9次(图4), 同时第九届年会上确定第十届年会在北京举办。鉴于刑事技术发展迅速, 下面对近5年AFSN年会关注热点进行简要介绍。
![]() | 图4 AFSN历年年会及中国代表团参会情况Fig.4 The ever-held annual AFSN meetings/symposia and attendance by China’ s delegations |
国际合作是AFSN成立的初衷, 一直是各成员国努力的方向。AFSN已形成的共识是, 法庭科学的各技术领域早已打破了严格界限, 应提倡充分合作、彼此借鉴, 建立以技术融合、信息共享为基础的发展战略, 并以现场勘验和质量控制为纽带进行高效连接。第五届年会曾专门以“ 如何加强法庭科学合作” 为主题, 专题研究跨专业的新技术组合, 强调法庭科学在应对有组织犯罪、跨国性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提出应以有组织的法庭科学团体来应对, 在实践中应加强法庭科学团队的系统化组织管理, 共同提高法庭科学服务能力和质量。第九届年会针对近年来认为法庭科学基础不牢的质疑, 特别是美国国家科学院法庭科学委员会《美国法庭科学的加强之路》报告认为法庭科学各领域互不沟通、标准不统一、系统不相容、“ 支离破碎” 等问题, 探讨了法庭科学的科学基础与未来走向。认为应加强法庭科学的系统性认识, 加强研究、积极变革、深入开展合作, 实现对法庭科学的整体性治理, 构建法庭科学共同体。
AFSN保持高度的开放性, 更加关注从宏观视野解读法庭科学。如第六届年会提出从产品生命周期的维度重新解读法庭科学, 将法庭科学服务作为一种产品来认识, 关注法庭科学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对过度强调法庭科学实验室认可重要性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再思考, 认为单纯的认可工作不能解决法庭科学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只有结合犯罪调查、通过情报信息技术拉动发展和引导侦查, 才能形成法庭科学开放创新的发展格局。第七届年会专门以“ 必要性与奢侈度:如何划定界限” 为主题, 关注司法公正与成本的平衡, 认为证据的完整可靠越来越多地依赖法庭科学家出具的检验报告和意见, 法庭科学专家为案件诉讼提供的技术和智力支持日益增加, 实现司法公正的同时也极大地提高案件侦破和诉讼的时间及物质成本。建立可执行的标准、促进最优方法建立及其适用的一致性, 推动法庭科学领域系统的、科学的变革与进步愈发显得紧迫。第八届年会从法律视野下探讨回顾了DNA技术及DNA数据库的发展, 指出公共政策、司法解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不足限制了DNA数据库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认为法庭科学相关应用已成为司法体系的一部分, 警察、检察官、律师及法官都需要最大化地使用法庭科学鉴定结论, 以认定有罪或保护无罪。除了技术进步以外, 新的政策和立法也必将给法庭科学带来改变, 值得法庭科学机构予以重点关注。
技术交流是AFSN年会的重要内容, 也是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形式。近年来, AFSN对前沿技术高度关注, 如2014年第六届年会开始就对二代测序技术(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 NGS)重点关注, 此后每年年会均有涉及。NGS作为新兴的DNA序列测定方法, 不但适用于目前广泛使用的短串联重复序列(STR)标记和单核苷酸多态性(SNP)标记, 也适用于插入缺失多态性(DIP)标记、表观遗传学标记等新型生物标签, 并善于将各种标记分析整合为一体, 而且能够细化STR分析, 发掘更多亚基因型, 强化STR技术在刑侦破案和亲缘关系分析中的能力。各机构介绍研究进展, 众多公司在AFSN年会发布最新技术产品、展示相关技术应用, 搭建了新技术交流平台。此外, 各成员对本国、本实验室的技术发展、技术应用、实际案例都进行了报道交流。
出庭作证不仅是我国司法改革大环境给法庭科学专家带来的新挑战, 也是世界各国法庭科学专家共同面临的难题。AFSN也在积极关注法庭科学专家出庭作证问题, 寻求应对之策。曾在年会上对法庭科学专家出庭作证进行专题培训、研讨, 部分国家的专家及国家检察官介绍出庭作证的经验和注意事项; 各实验室针对出庭作证中常被问及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进行总结交流和讨论; 重点探讨如何正确应用知识、技能、技巧, 以便将法庭科学语言转化为法官、律师、陪审团能够正确理解的法庭语言。由于法律体系不同, 部分国家出庭作证经验丰富, 对我国的有关工作开展具有良好借鉴意义。
AFSN对现场勘验工作高度重视, 形成“ 犯罪现场是侦查破案的源头, 现场勘验工作是推进案件侦查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也是诉讼活动的起点” 的共识。基于这一认识, 2013年起专门成立CSI工作组。历年来从培训的规范化、操作的程序化、技术的多元化等角度对现场勘验工作进行阐述和讨论, 强调重视现场勘验相关的标准文件制定、产品研发应用、专职人员储备。CSI工作组涵盖面较广, 一些参与人数较少的专业技术领域, 如文件检验、光谱成像等, 均在该工作组进行交流。此外, AFSN格外强调法庭科学的情报应用, 认为法庭科学本身即“ 应用于犯罪调查的科学方法与技术” , 而以往应用上, 过于强调将法庭科学检验结果作为结论应用于法庭, 忽视了其在犯罪调查等方面的应用和“ 情报” 功能。法庭科学情报应该成为法庭科学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破案、犯罪预防等方面处于核心地位, 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质量保证和标准化工作是AFSN一直以来着力聚焦的问题, 第八届年会曾专门以“ 亚洲法庭科学标准的走向:融合、统一、合作” 为主题, 围绕标准化工作开展研讨。会议围绕美国新成立科学领域全体委员会(Organization of Scientific Area Committees, OSAC)和法庭科学国家委员会(National Commission on Forensic Sciences, NCFS), 强调注重法庭科学标准的统一和融合更加重要。通过融合的法庭科学标准化机构, 制定和完善协商一致的文件化法庭科学标准和指南, 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 识别和推荐法庭科学实验室证据提取、检测、分析和报告的指南和程序, 以提高法庭科学活动的质量和工作的一致性, 增强法庭科学活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此外, 为深入研究鉴定结论出错原因, AFSN还专题讨论了法庭科学中的认知偏见, 认为检验鉴定人员在法庭科学工作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而观察、认知、评价、解释、判断以及决策是支撑法庭科学工作的重要要素, 是认知法庭科学研究的范畴。检验鉴定人员可能会受到除证据以外的非相关信息、嫌疑人到证据的逆向回溯、文化背景乃至大脑结构等多种因素影响而产生偏见, 只有尽可能消除或者减少这几种可能因素, 才能将物证鉴定错误降到最低。
AFSN自成立之初即对我国法庭科学机构发出邀请, 从第二届年会开始[1], 我国法庭科学一直参与其中, 参与度逐步提升, 发挥作用日益显著, 已成为AFSN组织建设的重要力量。尽管我国参与各工作组人数较多, 但担任工作组职务的专家仍较少, 工作组事务参与度有限。
4.1.1 加强与亚洲各国交流
自参与AFSN以来, 我国每年均派团参加年会, 公安、检察院、司法、高校、社会鉴定机构等不同行业机构均有参与, 在了解亚洲各国法庭科学发展现状的同时, 通过大会报告、学术海报, 展示了我国法庭科学研究、案件应用的亮点, 如近年来我国代表曾对非人源生物物证、骨骼DNA检验、光谱成像、爆炸现场勘验、电子物证检验情况、体液斑痕理化特征刻画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引起亚洲各国的浓厚兴趣。此外, 在AFSN工作组平台上, 各成员国还开展了有关培训、研讨工作。如AFSN理化工作组近年来连续在泰国举办爆炸物检测数据库相关培训工作, 对爆炸残留物、枪弹残留物等检验方法开展培训, 加强爆炸物证提取、检验和证据解释的交流, 我国代表均受邀参加。
4.1.2 组建工作组
通过工作组的组织不仅可以展示我国法庭科学优势, 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庭科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也能锻炼在国际学术活动中的组织协调能力。目前, 我国有十余名专家担任AFSN各工作组专家成员, 参与了工作组事务的管理, 发出了中国声音, 特别是在现场勘验工作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场勘验工作组由我国牵头筹建并任第一届组长, 制定了该工作组章程, 近年来重点参与并组织了有关事务会及学术研讨会。2014年, 我国还依托该工作组举办了AFSN现勘工作组会议和现场勘验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该工作组中, 我国介绍中国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工作现状、开展研讨, 促进了亚洲现场勘验工作的交流和共同提升。在工作组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得到广泛认可, 2017年, 第九届年会明确我国牵头建设电子物证工作组。
4.1.3 参与亚洲各国法庭科学合作
AFSN各成员机构之间开展日益频繁的培训、交流和技术协作活动, 推进技术交流、合作走向深入, 我国积极参与。如:DNA工作组组织开展DNA实验室间比对, 并着手起草DNA混合图谱解释标准; 新加坡组织开展纤维国际合作测试, 组建亚洲纤维数据库, 并通过技术研讨探讨纤维的各项参数; 泰国组织筹建亚洲炸药数据库, 通过培训、研讨对炸药参数设定等内容进行讨论, 号召各国实现数据共享; 韩国在DNA、文检等领域提供免费的能力测试。此外, AFSN旨在推动亚洲法庭科学共同发展, 鼓励对亚洲法庭科学薄弱的国家及地区开展技术援助工作。如韩国通过本国国际合作机构Koica的财政支持, 帮助斯里兰卡建立了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
我国于2017年AFSN第九届年会上当选主席国, 充分显示出亚洲各国对中国的信任和对我国多年所做工作的肯定。我国深度参与AFSN, 将对促进亚洲法庭科学全面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对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庭科学的地位、促进自身法庭科学发展进步也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4.2.1 法庭科学是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当前, 人类面临恐怖主义、网络犯罪、跨国有组织犯罪、新型犯罪等许多共同挑战, 全球性安全问题愈加突出。近年来, 中国坚决支持国际反恐怖斗争, 先后同7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度开展打击网络犯罪合作, 提出责任共担、社会共治的国际禁毒合作方案, 联合各国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打击电信诈骗等执法行动, 全面参与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等国际和区域合作框架内的执法安全合作[2]。法庭科学是研究查明事件法律性质, 发现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预防犯罪规律的科学技术手段与方法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3], 能够为司法审判提供证据, 为刑事侦查提供线索。法庭科学贯穿了司法各个环节, 是执法的关键基础, 也是执法合作的重要载体。可以预期, 随着我国参与国际治理的深入, 法庭科学层面的国际合作将成为国际警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参与AFSN等国际组织, 增强在亚洲乃至全球的影响力, 在规则制定、标准输出等方面不断增强话语权, 也将提升我国在国际执法合作中的地位, 为推动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地区和世界安全做出更多贡献。
4.2.2 保持开放性是促进法庭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法庭科学既是复杂的自然科学应用于法律范畴的交叉学科, 也是综合性较强的实用技术体系。法庭科学的开放性表现在:一方面, 法庭科学对自然科学与技术高度依赖, 内在要求法庭科学不断吸收自然科学最新成果, 转化为可用的技术方法。另一方面, 法庭科学是一种应用技术, 本身的科学属性要求其应用的客观性、可重复性和可推广性, 这决定了法庭科学的开放和标准化。法庭科学既要向不同学科、不同领域开放以求吸收借鉴和转化应用, 也要向国内国外开放以求共同标准、相互对话。中国参与AFSN等国际法庭科学组织, 凝聚专家智慧, 对于扩大法庭科学的开放性, 提升我国法庭科学质量, 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4.2.3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是培养锻炼国际化法庭科学人才的必要途径
从近年来与国内外同行交流的情况来看, 我国法庭科学实力在亚洲整体领先。我国在骨骼检验、非人源DNA鉴定、电子物证检验、法庭科学专业数据库建设等多个方面, 具有全方位优势; 法医微生物、法庭地质学、种族推断等研究, 特色鲜明; 以系列化DNA检验试剂、毒品标准物质、国产DNA测序仪、DNA快检仪等为代表的国产化仪器设备和试剂, 行业保障力度明显。然而, 我国在法庭科学的交流工作仍显滞后, 国际会议发言、一流外文期刊文章、国际组织参与等方面仍有较大发展空间。这集中体现为法庭科学国际化人才短板。借助AFSN等国际化组织, 不仅能够提供共享知识经验、开展培训交流的平台, 在技术研发、质量管理、交流培训、信息共享等多方面促进法庭科学发展, 对促进我国法庭科学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无疑也具有重要意义。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作者已声明无竞争性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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