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例疑似他杀的自杀案件的法医学分析
张书韬
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哈尔滨150008

作者简介:张书韬(1980—),男,吉林榆树人,博士,副主任法医师,研究方向为法医病理学、法医损伤学、命案现场分析。E-mail:zhangshutao1980@163.com

摘要

在法医学实际工作中,判断疑似他杀的自杀案件的性质具有一定难度。本文通过对疑似他杀的自杀案件的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及背景调查等方面进行回顾性分析,指出此类案件在现场勘查、人体损伤、背景调查等方面具有共同特征,并对处置此类案件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 法医病理学; 自杀; 现场勘查; 损伤; 背景调查
中图分类号:DF795.4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8)02-0170-03
Forensic Analysis on Four Cases on Suicide Suspected of Being Killed
ZHANG Shutao
Department of Criminal Technique, Heilongjiang Provinci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Harbin 150008, China
Abstract

To some extent, it is difficult to judge a suicide suspected of homicide in forensic practice. This paper collected four cases of suicide suspected of being killed. Through scene investigation, autopsy and background checks, many common characteristics were found on the scene marks, injury and background investigation. Therefore, some specific and feasible methods were given for similar cases.

Key words: forensic pathology; suicide; scene investigation; injury; background investigation

自杀是指自己采用某种暴力手段伤害自己, 以期终结(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1]。自杀事件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 自杀动机和自杀方式多种多样[2], 自杀过程也复杂多样[3]。本文分析4例自杀死亡案例, 从现场勘查、人体损伤、背景调查等方面归纳出此类案件的共同特征, 希望能够为法医同行处置类似案件提供帮助和参考。

1 案例资料

案例1:2003年5月, 某区公安分局辅警李某(男, 34岁)报案称, 妻子秦某(女, 34岁)用刀将自己刺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勘查发现, 室内地面有大面积擦蹭血迹, 床头上方墙壁有两趟甩落血迹, 床沿地面有滴落血迹, 门口地面有水果刀及刀鞘, 水果刀有血迹。尸体检验发现, 左右胸上部各有三处创口, 均由上向外下排列, 略呈横行, 创角左钝右锐, 创口无明显变形, 创腔斜向下方, 均经肋间入胸腔, 未伤及骨质, 损伤程度左轻右重, 仅右下创刺入心脏; 左颞顶部、左肩胛、左上唇皮肤擦挫伤, 符合与钝性物体(如地面等)相互作用形成; 右上臂数处皮下出血, 符合手指作用所致, 撕扯过程中可以形成。李某右手食指近节背侧有斜行浅表切划伤。调查发现, 事发当日, 秦某因怀疑李某有外遇, 与李某吵架、撕扯, 然后拿起水果刀在床边将自己扎伤, 李某在床头把刀夺下, 将秦某送至医院, 秦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秦某系胸部锐器创致心脏破裂死亡。死者胸部六处创口符合单刃锐器作用所致, 现场发现的水果刀可以形成。死者四肢未见抵抗伤或搏斗伤, 损伤集中在胸部, 近平行排列, 创口规整无变形, 创道方向一致, 双手可以触及, 结合现场血迹及案件调查情况, 此案符合秦某自伤死亡。

案例2:2013年6月某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该县一居民谷某(男, 33岁)受伤后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勘查发现, 中心现场为一居民楼室内客厅, 客厅沙发、厨房拉门、客厅地面分布大量点状滴落血迹, 其中靠近客厅沙发和厨房门槛地面处、靠近客厅东南部地面处分别形成两处血泊。客厅东北部地面有一把带有血迹黑把单刃尖刀。该居民楼楼梯、楼道墙面等部位分布多量点状滴落血迹。尸检见左乳头周围5处皮肤创口, 近平行排列, 创角内钝外锐, 创腔无组织间桥, 创缘整齐, 创壁平整, 深达左胸腔及腹腔, 对应肌肉横断, 左侧第五、六肋骨骨折, 左肺、心脏多处贯通创, 肝左叶创口, 肢体没有明显抵抗损伤。调查证实, 死者谷某因怀疑妻子张某与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用妻子的手机将于某约到其岳父家, 在谷某岳父、岳母及妻子张某在场情况下, 用尖刀将于某刺伤, 于某离开现场后, 谷某用尖刀连刺自己数刀, 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某经医院救治存活, 谷某岳父、岳母及妻子张某无明显损伤。

谷某系左胸部锐器创致心脏、左肺、肝脏破裂死亡。死者左胸部五处创口形态特征符合单刃锐器多次作用所致, 现场发现单刃尖刀可以形成。死者四肢未见抵抗伤或搏斗伤, 所有损伤均集中在左胸部, 近平行排列, 创口规整无变形, 双手可以触及, 结合现场血迹及案件调查情况推断此案符合谷某自伤死亡。

案例3:2016年2月, 某农垦社区一平房发生火灾, 林某(男, 80岁)被烧死, 尸体送至该农垦殡仪馆, 殡仪馆工作人员发现林某颈部有多处创口, 于是报警。现场勘查发现, 中心现场位于一居民平房厨房内, 厨房房顶、四周墙壁被烟熏黑, 厨房地面有燃烧后的蓝色衣物、白色塑料编织布、木板。厨房距南门和西墙地面处有血泊形成; 厨房手电桶、水壶盖、炉钩、缸内大理石有滴落状血迹。距主房门和西墙厨房地面处, 有一燃烧后的残存镰刀, 刀刃朝东北方向, 镰刀上有血迹。院外雪堆周围有燃烧后的竹扫帚条、树枝、衣物等。尸体检验发现, 尸体前侧及下肢大部分皮肤烧焦碳化, 肌肉外露, 颈部有5处锐器创, 创缘无变形, 其中两处创口几乎重合, 创道方向不完全一致, 两处创最深达颈椎前筋膜, 均未伤及大血管及骨质。睫毛征阳性, 呼吸道热作用综合征阳性, 心肺散在出血点。调查证实, 事发当日16时许, 林某与妻子袁某因生活琐事发生激烈争吵, 20时许, 袁某睡觉, 21时许袁某被烟呛醒, 发现厨房着火, 未找到林某, 于是去叫来其儿子共同寻找, 发现林某头南足北仰卧状躺在厨房地上, 人已被烧死, 然后将林某送至殡仪馆。

林某系生前烧死。林某颈部5处创口集中在颈胸部, 根据损伤特征分析现场发现的镰刀可以形成, 5处创口规整无变形, 损伤程度较轻, 均为非致命伤, 双手可以触及, 四肢未见抵抗伤或搏斗伤, 结合现场血迹及案件调查情况推断此案符合林某意识清醒、体位相对固定状态下, 持镰刀自伤颈部后, 引燃树枝等物品致烧死。

案例4:2016年5月某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某学院一名在校大学生马某(女, 22岁)在教学楼美术教室内死亡。现场勘查发现, 美术教室地面上有一具女尸, 呈仰卧位, 左上肢呈90° 外展, 右上肢呈85° 外展, 双下肢自然下伸, 左手虚握美工剪刀一把, 剪刀上有血迹, 头部及肩部地面有血泊形成。尸体检验发现, 死者十多处锐器创主要集中分布在颈部及上胸部, 创角多为一钝一锐, 部分创缘伴有夹角, 创壁光滑伴有皮瓣, 创腔无组织间桥, 其中左锁骨上创口对应左颈静脉破裂。右手掌有浅表切划伤及表皮剥脱, 双小腿前侧有轻微皮下脂肪层出血。调查证实, 事发当日晚8时许, 死者马某与男友陆某(男, 21岁)到校外吃饭, 吃饭时发生争吵, 回到学校后继续争吵, 马某持剪刀、木棍对陆某进行殴打, 并将陆某打昏。陆某醒来后发现马某躺在教室地面, 马某身上及地面有大量血迹, 于是报警。陆某额部有两处头皮肿胀, 双手背部有浅表切划伤。

马某系颈部锐器创致左颈静脉破裂失血死亡。死者损伤主要集中在颈胸部, 根据损伤特点分析现场发现剪刀可以形成, 创道方向基本一致, 双手可以触及; 死者四肢浅表切划伤、表皮剥脱及轻微皮下脂肪层出血, 根据损伤特征不符合抵抗伤和搏斗伤; 调取马某手机信息发现其死前微信朋友圈留言有自杀倾向; 结合现场血迹及案件调查情况分析此案系马某自伤死亡。

2 讨论
2.1 疑似他杀的自杀案件的共同特征

本文通过4个案例的法医学分析认为, 此类疑似他杀的自杀案件在现场勘查、人体损伤、调查访问等方面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2.1.1 现场勘查

1)4例案件均发生在死者熟悉的室内环境中, 其中, 3例为自己或亲人家中。

2)现场均为原始现场, 无处理现场及变动情况, 无打斗迹象, 每个案例中心现场只位于一个空间内。

3)现场血迹均以滴落血迹和血泊为主, 为血液低速运动状态下形成, 他人难以形成。

4)致伤工具均为现场就地取材, 并且现场勘验时均可以在尸体周围或在现场其他较明显位置发现。

2.1.2 人体损伤

1)死者损伤以单刃刺器作用为主。案例4为剪刀(具有单刃特征)。

2)损伤均分布在身体前侧, 主要集中在颈、胸部, 均为死者利手易作用部位。

3)损伤集中在一个部位或一个区域, 创口整齐无变形, 近平行排列, 创腔深浅不一, 重要血管及脏器损伤少, 利手易触及部位损伤相对较重, 上述损伤特征符合死者身体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 持锐器多次作用形成, 他人难以形成。

4)死者身体除锐器创外, 存在一些磕碰、擦蹭损伤, 根据损伤特征结合现场及案情分析, 死者生前与现场物品相互作用或与他人相互撕扯时可以形成, 不具备束缚损伤、加固损伤、抵抗损伤特征。

5)死者损伤特征与现场血迹、行为轨迹、证人询问笔录等反映情况一致。

6)死者关系人损伤情况值得法医同行重点关注。案例1、4中死者的爱人李某、陆某双手背侧有浅表划伤, 分析为抢夺工具时形成。

2.1.3 调查访问

自杀在医学方面的定义为由于社会、家庭、自身因素导致心理失衡, 采取极端的方式自行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4]。因此在自杀案件的调查中需要对死者的生活背景进行详细了解。4例自杀案件的死者生活背景有以下共同之处。

1)案发前自杀人员均处于情绪激动状态, 行为失控。

2)案件均发生在情感纠纷或家庭矛盾升级后。

3)自杀人员均为在感情、生活方面付出较多的一方。

4)案发后家人或情侣均对自杀人员积极抢救, 并及时报警。

2.2 疑似他杀的自杀案件的检验重点

本文4例疑似他杀的自杀案例, 死者身上均有多处锐器创, 亲属均难以接受死者自杀的事实, 此类案件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引起上访, 严重者可演变为个人极端案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 本文其中一个案件死者亲属长期上访。因此, 处置此类案件得当与否, 不仅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工作能力和良好形象, 更关系到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笔者建议处置此类疑似他杀的自杀案件, 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按照命案标准高度重视此类案件, 切实增强处置此类案件的责任感及紧迫感。

2)此类案件均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经常活动的场所, 指纹、DNA等价值较低, 因此损伤分析成为此类案件的重点, 不仅要细致检验尸体损伤, 也要注重检验生者当事人的损伤, 明确成伤机制, 有时后者损伤比前者更重要。

3)全面、细致、规范地进行现场勘查, 寻找可疑致伤工具, 研究现场血迹形成机制及案发当事人的行为、活动轨迹, 同时要注重对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脑等物品的提取和物证保全。

4)要全面了解案情, 掌握死者的情感背景、家庭关系背景, 以及生者当事人的供述。

5)须将死者损伤、生者损伤与现场勘查、物证检验、案情调查相结合, 甄别当事人陈述的细节, 排除他杀疑点, 合理解释死者发生自杀的行为轨迹和心理轨迹(自杀动机)。

6)此类案件的定性不是法医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 必须要求法医、痕迹、侦查(或案件主办部门)等多警种合成作战、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做出最终意见。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作者已声明无竞争性利益关系。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1] 赵子琴. 法医病理学[M]. 4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9: 35. [本文引用:1]
[2] 黄强. 366例自杀案件法医学分析[J].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 自然科学版, 2015, 31(3): 87-88. [本文引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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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伟仙, 胡德英, 刘义兰. 22例住院患者自杀原因分析与对策[J]. 护理研究, 2014, 28(2): 708-709. [本文引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