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放火案件现场勘验分析
曾令华1, 樊武龙2, 石屹2, 潘炎辉2, 王明直2,*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学院,北京100038
2.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100038
*通讯作者: 王明直(1965—),男,四川巴中人,学士,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现场重建。 E-mail:wang2008mingzhi@163.com

作者简介: 曾令华(1991—),女,四川达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现场重建。 E-mail:305984778@qq.com

摘要

目的提出公交车放火案件的现场勘验分析工作的要点,为制定科学规范的公交车放火案件现场勘验分析工作规程提供一定方向。方法从具体公交车放火案件入手,归纳总结10起典型案例的要素特点,结合犯罪现场勘验分析理论和工作经验等提出以现场勘验、物证溯源、现场分析重建等新的技术为支撑的该类案件的现场勘验分析要点内容。结论通过研究发现该类案件具有动机明显、伤亡大、多用易燃液体助燃物等典型特点,并结合当前现场勘验、现场分析新理论和技术提出了包括现场勘验与调查、物证认定、物证归类梳理、综合研判四个步骤的现场勘验分析的要点内容。

关键词: 现场勘验; 分析要点; 公交车放火
中图分类号:DF79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650(2016)03-0178-05 doi: 10.16467/j.1008-3650.2016.03.002
Key Elements of Scen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for Bus Arson Case
ZENG Linghua1, SHI Yi2, WANG Mingzhi2,*
1. School of Crimi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38, China
2. Institute of Forensic Scienc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Beijing 100038,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bus arson cases tended to arise in China. However, most local public security organs lack the experience to investigate the scenes of these viciously violent crime cases, resulting in more serious problems when such cases suddenly happened in those relevant places. There are few home and abroad studies about how to specifically investigate and analyze a bus arson crime scene. This study aim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public security and inspire authorities to enact the work regulation on investigating and analyzing the scene of bus arson case scientifically and standardizedly.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are an understanding and practical process which can expose the manner and behavior of the criminal by logical reasoning and practical verification upon the scrutiny of entire scene, and it is the basis for evidence collection and scene reconstruction. Based upon a series of bus arson cases and bus burning accidents occurred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this study focused on the scen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bus arson. Various bus arson cases’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were analyzed by comparison with other 16 bus burning accidents happened in China, with purpose to sort out the basic elements of crime scenes components and related information of these bus arson cases. From 10 typical major cases, a summarization was attained about the important and necessary information or characteristics for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In combination of the current experience of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us arson cases, key elements and 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for this kind of scenes’ analysis, which can also be comprehensively supported by today’s main technologies in scene investigation like evidence examination and tracing, video and electronic forensics, fire scene investigation, crime scene analysis and reconstruction. Generally,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n bus arson case scene can be carried out in 4 steps: scene investigation, evidence collection and identification, evidence classification and comprehensive judgments where the difficulties investigators have to face must be taken into thorough and all-around account.

Keyword: scene investigation; key elements of analysis; bus arson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城市人口越来越密集, 公共交通系统越来越发达, 公交车已成为人们出行最主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之一[1]。但是由于公交车存在空间狭小封闭、载人密度高、安全设备不足、安检环节缺失、人员流动性强、车上易燃物多等因素, 公交车上一旦发生火灾, 火势非常迅猛、毒害气体大量产生, 车上人员难以迅速逃离, 往往导致大量乘客伤亡, 所以公交车放火案件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此同时, 由于对此类案件“ 快处置、快抢救、快勘验、快清理、快侦破、快善后” 的办案规律特点认识不深, 实战需求准备不充分, 缺乏处置经验, 各地公安机关在进行公交车放火案现场勘查时, 常常出现程序不规范、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高等与实战要求脱节的问题。

现场勘查的任务是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痕迹、物证及其他信息, 存储现场信息资料, 判断案件性质, 分析犯罪过程, 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现场分析是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获得的客观信息, 对犯罪活动和犯罪人所进行的主观判断, 其建立在现场勘查和调查的信息基础上, 要求原始的信息获取和解读应尽可能客观准确, 通过链接获得的独立而零散的信息做出完整的判断, 最终形成对案件的主观判断[2]。现场分析是侦查破案过程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 它是勘查所获材料的阶段性“ 消化” 过程, 有助于深入探究事件性质、案件情况及侦查方向; 在各方面材料阶段性汇总基础上进行, 是取得案件侦查中阶段性共识的过程[3]。现场勘查的目的是获取犯罪证据和揭示犯罪行为, 本文所讲的现场勘验分析是作为体现揭示犯罪行为的主要形式而存在的, 贯穿在整个现场勘查过程中的勘验人员对案件事实进行逻辑推理和相关验证的认识和实践过程, 是物证收集与现场重建的基础工作, 是现场勘验与案件侦破的助推剂。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案例调查报告和公告信息等, 对2009~2014年我国发生且公开报道信息较全的10起公交车放火案件的特点进行了归纳分析, 并将其与2010~2014年我国发生的16起各地报道的公交车自燃事件进行了比较分析, 发现此类放火案件具有较为鲜明的特点。基于此, 结合当前现场勘验新技术和现场分析新认识, 提出了公交车放火案件现场勘验分析的要点。

1 公交车放火案件的特点
1.1 报复社会动机明显

从作案人的个人情况分析, 其大多是经济不富裕、文化水平较低、在外打工或无业的人员。报复社会的动机来源于两类:一类是因婚姻、工作、经济等问题导致各种不满社会的情绪被激化而产生泄愤报复心理, 例如7.11长沙公交车放火案, 作案人因生活、恋爱、工作一直不如意, 心里积累了怨恨, 后受7.5杭州公交车放火案的影响, 而产生到长沙作案的想法并予以实行; 另一类是因为长期生活受困, 人生价值取向出现问题, 导致悲观厌世, 心理扭曲, 希望通过报复社会来博得关注或者实现变态的自我满足, 例如6.5成都公交车放火案, 作案人长期不务正业, 以赌为生, 甚至威胁家人获取赌资, 悲观厌世, 留下遗书后, 在公交车上实施了自杀式放火。

1.2 多满载且伤亡人数众多

从伤亡情况分析, 为了造成显著社会影响力和泄愤报复, 作案人会故意选择载客量大的公交车实施放火行为, 在统计的10起案件中平均每起案件载客人数达到54.7人, 平均造成8.8人死亡25.7人严重受伤, 例如6.7厦门公交车放火案中, 案发时该公交车搭载了80多名乘客, 多为放学时的学生和老师, 案件造成47死34伤。通过比较发现, 公交车放火案中车上的乘客数明显多于公交车自燃事件中(见表1)车上乘客数, 且多造成了更为严重的人员伤亡。

表 1 近年16起公交车自燃事件 Table 1 Statistics of 16 bus burning accidents in recent years
1.3 案件多发生在上下班高峰及重要线路

从作案时间分析, 将一日时间按每2个小时为一个时间段划分为12个时间段, 作案人的选择主要集中在7~9点和17~19点这两个早晚上下班出行高峰时间段, 其占所有案例的60 %。这期间公交车上人流量大, 为作案人达成犯罪目的和实施犯罪行为创造了良好的客观条件。相比之下, 自燃事件则从7~19点的白日运营各时段都有发生, 与人员的流动性无明显相关性。从作案地点及公交线路的选择来分析, 现场存在人流量大、影响力大、不便施救等特点。案例中作案人多选择在公交车通过市区中心地段时作案, 有的选择在比较封闭不易救援的地点, 如6.7厦门公交车放火案中在高架桥、7.21长沙机场大巴放火案中在机场高速上放火; 其中公交车路线属贯穿市辖区中心的主要公交干线的占案例的70 %, 它们穿过了各城市主要商业、政治、文化中心等; 案例中有80 %的线路在火车站、汽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地设有站点。

1.4 利用液体易燃物, 燃烧过程快

从助燃物的选择分析, 80 %的案件中选择了液体易燃物, 其来源广泛且燃烧效果明显, 而75 %的案件选着了汽油, 其助燃效果更好, 且更容易从加油站、汽车油箱获得, 其他案件中选择的含易燃有机溶剂的香蕉水、花露水等助燃剂, 都是日常工作生活较易接触的液体易燃物。

从盛装容器和包装物来看, 作案人多利用人们常用来打酒的白塑料桶或是油漆桶盛装汽油, 再套上编织袋、塑料袋带上车, 盛装量达数升。还有的将易燃液体装在饮料瓶中, 放在背包、塑料袋等包装物内带上车。

1.5 放火位置集中车厢中后部, 车辆多处行驶中

起火位置集中在车厢后部或后门的占70 %, 车厢后部隐蔽性更好, 作案人有的在始发站上车后选择车厢后部落座, 等时机成熟时放火; 有些在人流量大的中心站上车, 随人流移动至车厢中后门附近, 等机会实施放火。引火方式包括直接倾倒点燃、泼洒后点燃或浸湿包装物后点燃。携带助燃物量较少的作案人多是将其泼洒在过道或在座位上, 这样便于扩大燃烧范围; 携带量多的因不便移动, 一般直接在地面倾倒出液体后点燃, 车厢地面的燃烧足以将车内物引燃, 或是直接将装在桶里或包装物内的助燃物点燃; 还有的是点燃浸有助燃物的包装物(如背包)实施放火, 这样引火的隐蔽性好, 且便于将其投掷到车厢内某处并能让燃烧远离自己。公交车被引燃时, 80 %的车辆处于行驶过程中。行驶中公交车的车厢内人员流动性小, 警惕性低, 起火后所需的反应时间和制动时间更长, 不利于车上人员逃离。这与作案人是否预谋放火后逃离现场也有一定关系, 在公交车靠站或将靠站时放火2起案例中, 作案人都放火后逃离现场, 而在车辆行驶中引燃助燃物的案例中, 62.5 %作案人都没有逃离, 且未逃离的作案人中有自杀式报复放火倾向的占80 %。

2 现场勘验分析要点

公交车放火案现场勘验分析要解决案件性质、作案动机与目的, 作案时间和地点, 作案方式、过程、手段及工具, 现场重建信息的确定以及先后排序, 现场的损害、伤亡的评估及受害人与现场关系, 犯罪预备和逃逸阶段的追溯等要点问题。现场勘验分析的过程包括现场勘验与调查、物证认定、物证归类梳理、综合研判4个主要步骤。

2.1 现场勘验和调查

公交车作为移动、开放的现场, 其自身及其与周围环境都存在特定的相互作用, 物证收集可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能量转换。放火燃烧使车内发生了一系列物理和化学变化, 导致形变和不同程度的碳化, 在相应部位留下燃烧和烟熏痕迹, 这些现场痕迹和烧毁物是勘验分析的物质基础, 利用易燃液体探测器、汽油快速检验方法、火灾烟气痕迹研究结论等对起火点位置、助燃物燃烧特性进行分析[4]。二是物质交换。作案人携带引火物、助燃物等进入现场, 除了会在中心现场及关联现场中留下一些重要的物品(如打火机残片、变形的塑料桶等), 作案人可能会带走车票、作案工具购物清单、遗留在衣鞋和身体上的助燃剂残留物等物证, 通过微量物证检验技术、电子物证取证技术等可获取确定作案人与现场关联性的关键物证信息。三是信息交流。作案人在预备、放火、逃离等整个犯罪过程中, 除了在加油站、车内、站台等可能会有目击者注意到其行踪外, 通过视频取证、手机取证、车载及后台监控系统取证等技术可获取与犯罪相关的视频、手机定位、报警信息等。

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 根据现场环境、救援情况等, 可分为车辆勘查、伤亡检验、物证追踪、分析研判等小组, 对中心及关联现场进行同步勘验。各小组应配备足够的记录人员, 合理分工, 沟通配合, 及时汇总信息报指挥处分析决策[5]。现场勘验遵循先静后动等基本原则, 做好现场原始记录, 车辆勘验要确定起火位置、起火原因, 排除非人为因素, 可进行相应燃烧实验, 加铅汽油快速检验等; 搜寻提取现场可疑的引火物、助燃物、盛装器具等重要物证, 不要漏掉那些日常生活常见的饮料瓶等容器; 收集检材及时足量, 做好信息登记, 易挥发、易腐烂和变质的物品以及贵重物品等分类包装保存, 注意对可疑液体易燃物的及时提取和封装。物证追踪应协助搜寻现场周围的可疑物证, 及时收集视频、录音、访问信息, 追踪嫌疑人住处、工作地的可能留下的助燃物、购物清单、遗书等物证。法医对尸体进行照相、编号、损伤检验、提取生物检材等, 对伤员进行登记检验、照相、烧伤程度鉴定等, 结合现场燃烧情况推断伤亡人员与起火点的位置关系, 提取死伤人员的衣物送交进行助燃物检验等。分析研判人员对收集的物证信息等进行分析研判并进一步指导各项勘验工作[4, 6]

2.2 物证认定

对收集的物证材料进行检验鉴定后, 通过鉴定分析报告、目击者描述等, 结合相应的可行性实验, 分析判断物证材料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以排除无关和有疑问的证据。对物证证据能力的分析包括:确定其来源的正当性、合法性, 如助燃物检材提取的位置, 量的多少等勘验信息是否完整; 确定其可靠性、客观性, 是否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如被询问人的陈述是否客观真实, 是否有隐瞒、虚构; 确定其与案件的关联性, 明确物证与证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 排除与案件无关的物证。对物证证明力大小的分析包括:确定物证所反映的案件事实的重要程度, 区分关键物证和一般物证, 如能够认定助燃物、盛装器具、犯罪嫌疑人等的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关键物证, 然后以关键物证所能反映的案件事实为支撑串并一般物证以进完整证据链的构建[7]

2.3 物证归类梳理

完成物证检验分析及认定后, 应将收集的所有相关物证、视频、访问信息等进行分类汇总, 根据其反映的与作案人或各作案过程相关的信息对其进行归类统计。其中与作案人人身相关可作为一类, 用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排查及认定。对其他反映犯罪行为的物证的归类梳理, 要分析物证的属性、在案中的功能、所能反映的时间和次序信息、与其他物证之间的相互关系, 通过设定变量、提出假设、进行验证, 确定物证本身及其与相关物证共同反映的某阶段的犯罪行为过程, 最后按照不同的犯罪行为过程段对所有物证信息归类梳理[8]。例如对现场提取的可疑液体助燃物, 确定是否为液体助燃物及其种类, 其次是判断在案中的作用是引燃其它物质还是直接作为燃烧燃料, 再或者只是因意外被引燃的携带物, 此外它是如何被带上车, 被什么引燃, 最后寻找与其相关的引火物、包装物等关联物证, 并将它们作为同一犯罪行为阶段物证进行归类梳理。

2.4 综合研判

在全面收集、检验、分析物证信息后, 对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分析事件性质, 一般利用现场访问、视频、勘验分析结果等可初步判断, 还可进一步利用作案时间、公交线路、人员伤亡情况等特点分析人为放火的可能, 最后通过现场勘验报告、现场实验结果等对事件性质进行最终确认和评价。

结合该类案件特点, 对放火过程、现场人员的相互关系进行重建。分析乘客构成和伤亡情况, 通过证人证言、物证检验报告、法医鉴定报告印证还原案发时的车内状况。对其作案人心理进行分析, 报复性放火者、自杀式报复放火者、破坏性放火者因目的不同, 在现场会有不同的行为表现, 从作案人选择的侵害对象、时空条件, 手段残忍程度, 是否有自杀、逃脱倾向等, 确认其犯罪动机和目的, 运用逆向思维方法再现作案人的作案过程。认定嫌疑人与案发现场的关系, 通过物证溯源、访问信息, 对作案人职业、人身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 用关联现场的视频监控、电子购物记录和调查访问记录等物证锁定作案人。

犯罪现场重建, 通过现场访问记录、视频、GPS定位信息等综合分析案件的时空关系, 对作案人的上车、引火、逃离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进行确定, 并进一步追溯作案人犯罪预备和逃离阶段的时空信息, 将犯罪行为预备、实施、逃离等几个重要节点在时空上连接起来。利用信息归类梳理的结果, 将各物证信息所反映的行为动作还原成独立的犯罪动作节点, 再利用他们之间的关联性、依赖性、目的一致性将其组合成不同的犯罪行为过程段, 最后再结合次序信息和因果关系等将各过程段有机组合起来便可以重建整个罪犯行为[9, 10]

3 公交车放火案件勘验分析的难点
3.1 车辆燃烧充分, 物证发现收集难

公交车放火案中现场燃烧快速充分, 并常伴有爆燃现象, 车内座椅等设施、乘客行李等, 车内的尸体以及车箱内燃料都会为化学反应提供进一步能量, 以至于最终烧成车架和废渣, 现场勘验分析人员往往难以入手。并且此类案件由于抢险救援等人为因素给现场的破坏, 相关物证因此灭失, 车上遗留的可有效提取和利用的痕迹物证等大大减少, 造成物证发现、提取和保全的难度更大[11]

3.2 车上人员流动快, 调查取证难度大

公交车作为现场其具有移动性、公共开放性、人员密集性等特点, 车内人员关联度低, 涉案人员众多, 进一步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的排查难度。在自杀式报复放火案中, 作案人本人也多烧死在现场, 而充分燃烧更会导致死亡人员难以辨认和追踪, 以至难以从犯罪嫌疑人入手对案件进行快速分析取证。

3.3 现勘人员经验少, 勘验质量不高

为及时恢复现场交通, 往往要求在短时间内转移公交车, 加之破案时间紧迫, 燃烧现场物证易灭失的特性, 留给勘验人员工作的时间极其有限, 对勘验的质量和效率要求就更高。又因现场复杂, 干扰因素多, 勘验人员的临场处置经验不足, 勘验方案不完善, 常单纯停留在为收集“ 物证” 而勘验的层面上, 缺少对案件本身的认识和现场分析重建的意识, 以至收集到的物证质量差、数量少, 可供分析的现场物证十分有限。

因此, 针对公交车放火案件现场的特殊性, 破解现场勘验分析的难点, 侦查人员应该充分利用如今数据时代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对于勘验分析信息的收集不应仅仅限定于传统的现场勘查中, 而应该综合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 从各方面及时获取来自现场、关联现场的痕迹、物品、视频、电子数据等易提取、比对认定、具有直接或间接证据分析的高价值物证信息。

4 总结

如今新闻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 各类信息迅速传播, 以至不断有极端分子效仿制造公交车放火案, 给群众安全出行带来巨大的威胁, 成为各地公安工作新的挑战。由于地方公安部门参与处置此类案件较少, 因此应该加大重视力度, 加强对该类案件预防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 以研究制定科学高效的现场处置规程, 同时加强勘验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理论学习, 提升技侦综合实战能力, 并进一步加强公安部门与消防、运输、医疗等部门的配合与联合演练工作, 从而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 以压制其态势, 维护社会稳定。

本文对我国公交车放火案件特点的研究以及提出的该类案件现场勘验分析的要点内容, 可作为制定公交车放火案件现场勘验分析工作规程的参考依据。因案件信息来源、条件限制等因素, 研究的内容有限, 文章未提出该类案件的具体勘验方法、分析步骤的详细实施方案, 后续工作将对案件特点的准确性、稳定性等进行深入研究, 完善统计与分析, 进一步围绕该类案件特点设计系统科学的现场勘验分析工作方案, 并根据其实施效果进行模拟和现场验证, 以进一步推动此类案件现勘规范化水平快速提升。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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