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锯是林业采伐的重要工具, 由于其独特的功能属性, 已取代木锯、钢锯等被采伐者广泛使用, 在农村、山区、林区发生过多起用油锯盗伐林木的案件。本文针对油锯痕迹探讨对其的检验和同一认定。
以油为燃料变动力的锯称为油锯。油锯由手柄、油箱、发动机、支撑板、链条、多节单齿等组成(见图1)。
油锯是通过发动机将油燃烧变动力传递到链条上, 进而使得链条周期性运转。链条由多节单齿组成, 链条在传动过程中单齿侧刃、横刃切断铲除木质纤维。由于油锯各齿的侧刃、横刃的表面状态不同, 所以在现场留下的锯屑上形成不同的痕迹。
某日, 某林场发生一起树木盗伐案件, 共有97棵云杉树和5棵黄菠萝树被盗伐。要求鉴定现场提取的锯屑是否为嫌疑人的油锯所形成。此案件油锯为“ 伐木者” 牌油锯, 导板上印有“ 樱花” 字样及日文符号, 并能够正常启动。链条由38节单齿组成, 锯料宽度为7mm, 锯齿呈“ L” 形, 横刃垂直于侧刃(见图2)。锯齿横刃的宽度为3.75mm, 刃口与锯链运动方向成一定角度(见图3); 侧刃刃口呈弧形(见图4)。
案件现场盗伐树木周围锯屑大多数呈块状或长条状(见图5), 其中块状的锯屑宽度范围为7.64mm~8.5mm; 将提取回来的锯屑分类, 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锯屑都具备鉴定条件。根据油锯形成部位的不同将现场木屑上产生的油锯痕迹分为单齿侧刃形成的痕迹和单齿横刃形成的痕迹, 单齿侧刃是切割木屑形成一定宽度的锯屑, 单齿横刃是切割木屑形成一定长度的锯屑, 本案检材主要选择长条状单齿横刃形成的线条状痕迹作单齿比对检验。由于油锯链节单齿且工作时速度快就会在现场锯屑出现相邻单齿在上下表面产生的痕迹。油锯的每一个单齿在锯屑上形成的痕迹多为线条状痕迹。因此需要在判断横刃形成的锯屑中挑取线痕粗大、连贯、明显的线条痕迹的锯屑。若只有单个锯齿产生痕迹则直接选取, 若出现相邻单齿在上下表面产生的线条状痕迹, 选择锯屑上表面 (锯屑与上一个工作单齿接触的表面)的痕迹做比对检验, 将选出来用以做鉴定的锯屑两片进行编号(见图6), 以备检验。
因为嫌疑油锯形成的锯屑与现场锯屑相似, 根据油锯的形态结构, 以及制作样本的考虑, 我们选择以油画棒作为样本制作的承痕体。模拟现场锯屑形成条件, 利用38个锯齿的横刃逐个制作痕迹样本。
首先在油锯上面确定起始位置, 对每一个单齿进行编号; 其次, 用油画棒制作样本, 制作样本时油画棒的某一平面应与单齿底面平行, 然后按照油锯截断纤维木屑的作用原理方向来切划, 且划线过程应尽量与现场锯屑的切割过程保持一致, 作用力的方向对线条形痕迹影响较大, 往往引起切割宽度、线条多少、宽窄等特征的变化, 尤其是在油锯作业时形成的痕迹特征会有很大差异, 同时在样本制作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影响; 考虑到油画棒的硬度, 作用力大小的不同, 在承载客体油画棒上形成的线条状痕迹深浅不同, 所以作用力大小要结合现场锯屑的线条反应; 再次对制作后的油画棒样本要编号, 对应于每一个油锯单齿; 最后, 按照上述操作过程, 对余下每一个单齿制作样本。
对照检材痕迹, 在制作好的样本中选取与检材痕迹相似, 特征相符的作为样本。
放置好检材与样本, 调整比对显微镜的各种系数参数, 保证检材和样本的比对条件一致。检验时, 应先比对粗大、明显的线条, 再结合细小线条, 线条结合率越高越好。在比对显微镜下, 现场提取的锯屑分别与38个锯齿样本进行线条对接:锯屑1(见图6)表面粗大、明显、连贯线条痕迹与34号锯齿横刃样本痕迹在线条宽度、间距、凸凹性及流向基本一致(见图7); 锯屑2(见图6)表面粗大、明显、连贯线条痕迹与14号锯齿横刃样本痕迹在线条宽度、间距、凸凹性及流向基本一致(见图8), 部分细小的线条未实现对接或出现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的错位, 主要由于样本材料反应性的差异及锯屑上表面部分线条痕迹为相邻、运动方向前一个锯齿的横刃留痕所造成, 为非本质性差异, 故达到了同一认定的条件。
现场锯屑有单齿侧刃和横刃两个部位形成, 在检材的选取过程中要考虑单齿横刃和侧刃的切割过程以及形成的线条痕迹特征, 且单齿横刃形成的锯屑线条的稳定性好、价值高。所以要准确选择单齿横刃形成的锯屑。
由于油锯由多节单齿组成且周期性运转, 速度快, 在现场单条锯屑上下表面会出现相邻单齿形成的线条痕迹, 上一个单齿切割后形成的单齿痕迹在下一个单齿切割的木屑上形成。因此, 检材选取时要尽量选择上表面有线条痕迹的锯屑。
制作样本, 划线的过程中尽量要保持一个路线, 以免最后样本出现线条扭曲、曲折的现象; 一旦出现扭曲就可能使得线条对接时协调不连贯, 出现错位等现象。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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