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甲上DNA提取破案2例
毛云峰, 李昭, 海云, 余绍明
云南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653100
摘要
关键词: 基层法医; 指甲; 微量生物检材; DNA; 经验交流; 提取方法
中图分类号:DF795.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4)02-0070-02
1 案例资料

案例1 某年16日07时10分, 刘某(男)被发现死在某村民房旁, 初步勘验系他杀。提取死者双手指甲送检, 在死者右手指甲上检出嫌疑人DNA, 直接比中当地DNA数据库中的前科人员王某。

案例2 某月6日22时48分, 王某某报称:其在某家具店门前, 被一男子以殴打、持刀威胁的方式抢劫、强奸(未遂)。经体检排查嫌疑人时, 提取嫌疑人刘某双手指甲送检, 在其右手指甲上检出受害人王某某的DNA分型, 直接认定嫌疑人刘某某的犯罪事实。

2 讨 论

由于附着在指甲缝内的脱落皮屑细胞很微量, 如果前期保护不善很容易造成丢失、破坏和污染。现场提取时应立即使用干净防水的塑料袋将死者的双手套住, 并在腕部以上部位用绳索、透明胶带等包扎。对于其他案件的受害人、嫌疑涉案人员在法医进行身体检查提取前, 办案民警要监督不能让其洗手擦手、避免双手乱抓乱摸, 如挖鼻孔、掏耳朵等。

对嫌疑人被抓获后应及时通知法医进行身体检查, 必须在对其按印指纹前、采集血样前先对其指甲进行检验提取, 以减小干扰及污染; 对于尸体指甲缝内的微量生物物证的提取必须是尸体检验的第一道程序, 要在脱衣服、冲洗和解剖之前进行。

提取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 提取工具指甲刀为一次性单人使用, 在对多名涉案人员指甲进行检验提取时必须更换手套、指甲刀, 分别包装防止检材提取包装过程的相互污染。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1] 冯燕. 批量提取微量DNA在案件检验鉴定中的应用3例[J]. 刑事技术, 2012(2): 66-67. [本文引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