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麻草治疗精神病致死亡2例
柏天福, 李红云
云南省峨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云南省峨山县 653200
摘要
关键词: 法医病理学; 披麻草中毒; 尸体检验
中图分类号:DF795.4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4)02-0067-01

披麻草是一种有毒草本植物, 在西南地区常用于治疗跌打损伤。也有非法行医者用于治疗精神病。现报道两例利用披麻草治疗精神病致人死亡的案例。

1 案例资料

案例1 俞某, 男, 27岁, 患精神分裂症多年, 某年1月23日上午9时许, 其家属请本地一农民在家中用祖传草药进行治疗, 俞某在被灌服治疗精神病的草药一包(约6g)后出现呕吐, 为预防将草药吐出, 其家人用毛巾捂住口唇, 后俞某死亡。2 天后对俞某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尸体检验:死者发育正常, 营养良好, 尸斑暗红色, 分布于腰背部、大腿后侧, 指压褪色, 尸僵形成较弱, 左颞部、左耳廓、颈项部有灰白色粉末粘附。心脏重446g, 心脏充盈, 左室壁厚2cm, 各大血管及瓣膜未发现异常, 左肺重551g, 明显实变。双肺脏层胸膜下见大量气泡, 气管、支气管内有暗红色血性液体, 气管、支气管内壁上附有大量灰白色粉末, 胃内有咖啡样液体50mL, 胃粘膜广泛糜烂出血, 胃粘膜上有大量灰白色粉末。小肠系膜充血。其余脏器外观未见异常。

病理学检验:心肌细胞变性坏死严重, 大部分红染, 无正常结构, 故无法检见其病变。左肺支气管、细支气管内壁及肺泡壁部分脱落, 内壁上及肺泡腔中粘附有大量异物, 肺气肿、肺水肿明显, 肺泡腔中有异物。

毒物分析:提取死者服剩的草药、行医者家中提取的草药粉、死者胃内容物及部分胃壁、死者肝脏进行毒物分析, 从死者服剩的草药粉及从行医者家中提取的草药粉中检出有毒草药披麻草(藜芦)成分, 死者胃及肝中未检出毒物成分。

案例2 张某, 男, 34岁, 患精神分裂症多年, 某年3月11日, 家属请本地一农民用草药给张某治疗精神病, 行医者给张某口服下草药粉末一包(约5g)后, 张某死亡。于当天对死者张某尸体进行检验。

尸体检验: 死者发育正常, 营养中等, 尸斑暗红色, 分布于腰背部、大腿后侧, 指压不褪色, 尸僵全身各关节形成。双侧瞳孔0.6cm, 口唇青紫, 牙齐, 口腔粘膜无溃破, 牙龈无出血, 口鼻腔内无异物。胸肌未见出血, 双肺外观未见异常, 心包积液正常, 心脏右心房、右心室内有大量暗红色血液, 胃内有内容物约60g, 胃小弯处胃粘膜糜烂出血, 胃内容物及胃粘膜上有灰白色粉末颗粒, 小肠系膜充血, 其余腹腔脏器外观未见异常。

毒物分析:提取死者张某胃壁组织约50g、呕吐物100g、服剩的草药半瓶约40g进行毒物分析, 在送检的胃、呕吐物、服剩的草药中均检出有毒草药披麻草(藜芦)成分。

2 讨 论

披麻草, 别名大理藜芦、蒙自藜芦、小棕包、翻天印、千层皮、倒药、天蒜, 为百荷科藜芦属植物大理藜芦的全草和根[1, 2]。多年生草本, 分布于云南、贵州等地。含多种藜芦生物碱。有降压作用, 治疗量与中毒量距离很小, 最常见的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心律不齐、低血压, 胃痛腹痛, 呕吐腹泻, 惊厥, 昏迷, 中毒严重可致呼吸、心脏麻痹而死亡。治疗量口服0.05g~0.1g[2]

案例1气管、支气管内有血性液体及大量粉状颗粒, 病理切片检查见肺气肿、肺水肿明显, 气管、支气管及肺泡腔中检见大量异物, 胃粘膜广泛糜烂出血, 内有大量灰白色粉末。结合毒物分析结果现场情况分析, 死者系服用披麻草(藜芦)后出现中毒, 呕吐物吸入气管、支气管及肺, 引起吸入性窒息死亡。案例2胃粘膜大片糜烂, 胃内容物及胃粘膜上有灰白色颗粒, 毒物分析检出披麻草(藜芦)成分, 分析死者系服用披麻草(藜芦)中毒死亡。本文2例解剖均发现胃粘膜大片状糜烂出血, 说明披麻草(藜芦)对胃肠刺激较大。其催吐作用系对胃肠道的强烈刺激作用所致。

因生物碱受尸体腐败影响较大, 对疑为披麻草(藜芦)中毒死亡的尸体, 应尽早进行解剖和毒物分析检验。案例1在死亡2天后进行解剖, 尸体已经腐败, 因而提取的检材中未能检出披麻草(藜芦)成分; 而案例2死后当天进行解剖检验, 结果各相关检材中均检出披麻草(藜芦)成分, 提示对此类尸体, 最好于死后24h内进行解剖并提取相关检材及时送检。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1] 黎光南. 云南中药志[M]. 云南: 云南科技出版社, 1990: 346. [本文引用:1]
[2] 郭晓庄. 有毒中草药大全[M]. 天津: 天津科技出版社, 1994: 309. [本文引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