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命案现场信息分析刻画嫌疑人特征
王怀勇1,2, 石河3, 王浩宏2, 盛立会1,4, 黄京璐1, 李明1, 罗斌1
1.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广州 510080
2.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刑警大队,510220
3.广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广州 510030
4.深圳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广东 518000
摘要
关键词: 现场环境信息; 被害人个人信息; 现场痕迹物证; 嫌疑人特征
中图分类号:DF79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3)04-0058-03

每个命案现场都包含3大要素, 案发现场环境特点、被害人信息、现场痕迹物证信息, 3者均有密切的内在逻辑关系, 即“ 谁在什么地方怎样杀害了谁” , 案发过程, 伴随案犯和被害人的行为活动, 必在现场留下相关的痕迹物证信息。若案犯杀人后自杀, 就算是在同一个现场, 也只能通过相关信息来推断谁是凶手谁是被害人, 在这之前也只能都算被害人; 不在同一现场, 在未得出自杀结论之前也只能以“ 死者” 定义。本文通过列举具体案例, 根据命案现场3大要素信息对嫌疑人特征进行分析刻画, 既能保证所用信息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也能保证所用信息的客观性, 避免分析思路脱离案发现场信息和分析刻画主观随意性的发生, 为命案现场侦破提供有实用价值的线索和依据。

1 根据命案现场信息分析刻画嫌疑人的原理及方法

勘查现场后, 对案发现场及环境特点信息、被害人个人信息、现场痕迹物证信息进行梳理, 在充分把握3大要素信息基础上重建作案过程, 重点动态观察案犯行为及行为心理认知, 分析刻画案犯的相关特征, 包括性别、年龄、文化背景、职业技能、体质体力、与被害人的关系、行为习惯、生活层次等, 从而初步确定案犯个人特征, 缩小侦察范围, 重点排查, 为命案现场侦破提供有实用价值的线索, 并可节省大量警力物力。

2 依据中心现场及环境特点信息进行分析

案犯对作案环境的选择是成功作案的基础条件之一, 因为什么样环境适合作案是案犯作案前经常要考虑的条件。对现场勘查而言, 通过对案发现场周边环境的了解, 不仅可以分析案犯作案的起点及逃离方向, 也可能发现案犯的行为习惯和职业技能, 这些对刻画嫌疑人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将会使嫌疑人刻画更接近真实。以下通过两个案例进行印证:

案例1 一个3岁半幼女在某居民楼4楼上5楼的楼梯上死亡, 幼女的童车放在5楼天台的角落。经检验, 小女孩系溺死, 口唇、会阴部及肛门有损伤。经调查, 该幼女不在本栋楼居住。该案案发现场环境特点:楼梯为居民上下经过的地方, 尸体所在位置容易被人发现, 小女孩的童车所放位置也非隐蔽处, 楼梯间、过道、顶层天台均无溺水条件。由此分析推断, 嫌疑人没有周密的设计思维能力, 对死者尸体及物品的处置行为动机幼稚, 符合未成年人作案特点。嫌疑人具有移动尸体和儿童车的体力, 其年龄层次应在死者之上。破案后嫌疑人特征:13岁男孩, 家住在案发现场4楼。作案过程:受黄色录像影像, 放学回到楼下, 看到小女孩在骑车, 将其骗至家里, 捂住小女孩嘴致其昏迷, 把头按在卫生间水桶里溺死, 之后用木棍捅生殖器并奸尸, 完事后把小女孩尸体放在通往天台的楼梯上, 把儿童车放在天台一角。

案例2 惊动中外的杭州千岛湖海瑞轮抢劫杀人案[1], 法医专家根据游船(游船是案发中心现场)这一特殊水上交通工具的自身特点及其所处水域环境位置与周边陆地环境的位置关系, 结合相关条件, 对嫌疑人与水域有关的技能条件进行了分析, 刻画出嫌疑人特征:熟悉水域环境、具有水上交通工具的本地人。公安机关依据此线索展开侦查, 很快破案。破案后法医专家对案犯的刻画得到证实。

什么样的环境条件适合什么样的人群活动[2], 通过以上案例, 案发现场及环境特点在分析嫌疑人特征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涉及到案犯作案的身份条件、工具条件、技能条件、空间条件、时间条件, 具体应该关注几个方面:(1)案发中心现场与周边环境的空间位置关系及结构特点; (2)进出中心现场的路径; (3)案发现场环境的人流及交通情况(包括可能到达中心现场的交通工具); (4)进入案发现场必需或可能采用的手段或工具; (5)现场环境中的监控情况。(6)其他相关信息。

3 根据被害人信息进行分析

常用被害人个人信息包括几个方面:(1)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婚姻状况等; (2)外貌:长相、身材、体质、发型特点、衣着打扮, 甚至指甲染色、手茧等; (3)随身物品:物品种类及用途(包括钱财、证件及记载其他内容的载体等); (4)行为活动:运动状态、体位、乘车还是自驾车、通讯状态等; (5)损伤特征:损伤种类及所在部位、数量、特点、形成机制、致命伤; (6)控制方式:捆绑、捂口鼻、限制活动等; (7)社会关系:通过调查掌握被害人的社交圈子。

被害人信息是命案现场信息中的核心信息, 通过被害人信息分析刻画嫌疑人, 要从被害人信息里提炼出能反映嫌疑人行为特点及动机的信息, 并对嫌疑人部分特点或全部特点进行描述, 被害人信息有利于分析嫌疑人相关特征:体质状态、致伤工具、用力习惯(左、右利手)、案犯人数、朋友身份或生意业务、作案动机等。

3.1 被害人一般情况及外貌信息在案犯刻画中的运用

被害人的一般情况信息在整个命案勘查和分析侦破中是必须了解的, 如果掌握一个犯罪嫌疑人为什么或怎样选择这一被害人, 就可以建立起被害人和嫌疑人之间的某种关系链[3]。因此, 了解被害人的基本信息特点, 有利于对嫌疑人的分析刻画。

案例3 行人及车辆较多的某公路人行道上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 被害人为女性, 推断年龄16岁左右, 个子矮小(身高148cm), 身穿校服。从被害人的一般情况来看, 身材矮小的女学生反抗力弱小, 通常不会随身携带较多现金。选定这样的对象下手, 提示:(1)嫌疑人缺乏较强的控制力, 或自信心不足; (2)通常选择自己能顺利作案的对象下手; (3)对目标人的经济状况缺乏经验性的评估, 进一步说明嫌疑人缺乏生活经验; (4)嫌疑人缺钱或急需钱而不择对象; (5)刚巧碰上被害人便于下手。这些特点在嫌疑人刻画中首先划定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 而从生活经验来分析, 老年人作案的可能性显然极小。因此, 本案嫌疑人锁定在未成年人范围, 破案证实, 案犯年仅15岁。

运用被害人特定职业身份信息进行案犯刻画, 可以划定侦查方向, 即指向与被害人职业活动有关的或与被害人进行相关活动的一类人, 但很难分析案犯的具体职业和身份。

3.2 根据被害人损伤信息进行嫌疑人刻画

根据损伤特征分析刻画嫌疑人是法医最常用、最熟悉的方法。利用这种方法分析嫌疑人特征更接近于真实特征。

刻画方法:在对损伤性质、损伤特点[4]进行准确分析判断的基础上, 推断作案工具、作案过程、双方当时的体位、嫌疑人是否受伤等, 进而对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作案必需的条件进行推断, 进一步分析案犯的特征:可能的身高范围及可能的体格特点、性别、与被害人的交往熟悉程度、作案动机、涉案人数、可能的职业倾向及文化层次(比如:是否具有了解关于人体生理知识、是否具有从事某种特殊职业、专业特点等)。

案例4 某区发生一起碎尸案, 死者为老年女性, 尸块被分为两部分包装, 大部分装于旅行箱内, 包括躯干、左上肢、左下肢、右上肢(于肩关节处被断开), 右下肢(自膝关节至右足断开, 左足在踝关节处断开), 左臀部一大切割创, 深及左髂关节。仍见整齐穿戴碎花外上衣, 内穿白色胸罩, 红色底裤; 另一部分包装在兰底花色的袋子里, 内有头颅、右上肢、右小腿、双足等尸块, 头颅又被装在女士时装袋内(头面部完整), 其它断离肢体均有单独包装。从分尸特点分析相关联的信息:(1) 嫌疑人保留了死者的尊严(尸块连着衣服最大程度保留); (2)嫌疑人有特殊的怜惜和保护心理痕迹[5](为了便于包装躯体尸块, 从左臀部砍至左髂关节, 保留了前侧会阴部的体面, 连底裤都没有损毁, 双大腿根部保持完整)。由此分析嫌疑人可能的特征:(1)与死者同性别可能性大; (2)与死者可能有一定情感或身份方面的关系; 3.有一定文化层次及生活素养(比如讲究细节、爱干净等)。破案后嫌疑人身份特征:嫌疑人是被害人的亲生女儿。

案例5 某日晚, 一两岁小女孩被发现死在小巷里。尸表损伤:小女孩左面部明显肿胀, 伴条状擦痕及局部挫伤; 左腹部纵向见约20cm× 10cm的梭形苍白区, 周边伴皮肤淤青; 左上肢内侧至外侧见大面积间隔规则、方向不同的线条状擦伤; 右侧擦痕性状与左侧相同, 但量较少; 左髂部片状瘀血; 左大腿前侧片状瘀血。死因是高坠。

肢体损伤所反映的心理痕迹特点有:(1)折磨心理:出于嫌疑人某种特定变态心理需要, 通过此方式进行发泄; (2)控制需求:嫌疑人为了控制死者并在控制死者的过程中形成, 比如采用多种方式徒手对被害人实施控制; (3)自伤形成, 但处于清醒状态的任何一个正常小孩都不会以造成自身痛苦的方式有意形成以上损伤, 除非死者生前精神状态不正常(通过对死者家属的调查访问, 已经排除这种可能); (4)试探:多次试图越过障碍物并与相同性状障碍物多次接触, 有反复试探的过程, 表明嫌疑人行动力及控制力比较低下; (5)认知心理痕迹:案犯评估行为成功性的能力低下, 比如多次在同一条件下采取试探性行为。分析嫌疑人特征:有一定控制力但比较弱、有一定智力但心理认知不成熟(或未受过初中以上的文化教育)的未成年人。破案后嫌疑人是一有智力障碍的14岁男少年, 常和死者一起玩。这次作案是因受黄色录像影响, 在家对小女孩实施性侵害, 为防止小女孩喊叫, 捂住口鼻致其昏迷, 试着将小女孩从窗户的逃生口扔下楼, 致小女孩肢体多次与金属窗框接触摩擦形成上肢的损伤。

嫌疑人所采用的致伤方式与很多因素有关, 比如被害人的反抗程度、双方的体力对比、现场工具的利用度等, 这些会因案发当时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会不同程度偏离案犯作案前的设计和策划, 偏离作案时的具体表现特点, 可能成为影响分析刻画嫌疑人的不确定因素。因此, 还需要根据案发现场实际情况综合利用相关信息。

4 根据现场的痕迹物证信息进行分析

嫌疑人在现场作案的整个过程, 是实施犯罪行为, 实现犯罪目的的过程。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信息不外乎有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直接信息, 通过现场可以直接收集到, 通常包括:(1)嫌疑人接近目标的途径或手段, 比如使用交通工具、或者步行跟踪等; (2)嫌疑人突破目标环境障碍的手段和痕迹, 比如撬门窗入室, 破门窗而入, 或调开目标人身边的同伴或保护人或监护人等; (3)在现场留下的活动痕迹, 比如足迹、指纹、动过的物品等; (4)案犯的遗留物, 比如嫌疑人的唾液、精液、血迹等, 其中包括形态特征及数量; (5)作案手法和案犯的行为[6](包括预防性行为、伪装行为、仪式性行为或幻想性行为); (6) 嫌疑人留在现场的作案工具, 案犯没有留在现场但通过其他信息可以进行推断的工具; (7)嫌疑人在被害人身上留下的信息, 比如生物性物质(唾液、精液、血液等)、被害人的损伤(工具伤、徒手伤等)、标记性图形、撕扯衣物痕迹等; (8)嫌疑人处理现场的信息, 比如粉刷以掩盖墙上的血迹、水冲洗现场、纵火破坏现场等; (9) 嫌疑人从现场和被害人身上拿走物品的信息(其中包括财物); (10)其他相关信息。第二部分为间接信息, 就是通过现场信息可以调查或分析到的关于嫌疑人的信息, 如:嫌疑人与作案现场的关系、与被害人的关系、与被害人的信息交流情况等等。

案例6 某年2月在某出租屋卧室发现一具高度腐败尸体, 客厅内见女性皮靴1双, 餐桌上餐具内见发霉食物及用过碗筷, 厨房内灶台上见开启药瓶(内无药片)及白酒瓶(内余少量液体); 卧室内床上大片血迹, 房间内多处接触状血迹; 死者为男性, 仰卧于地面血泊中, 颈部至躯干多处锐器伤, 死者双手腕、双足踝部均被多条约束带捆绑; 血泊干涸呈龟裂状, 地面见多处擦拭状血迹, 粉红色女式绒布拖鞋一只, 鞋底血迹粘附; 卫生间冲凉房地面有一条女式底裤(检出男死者精液成分)。解剖化验:死者胃内容物有安眠药成分及酒精成分。该案现场痕迹物证特点:(1)血迹是死者的, 死者全身多处锐器损伤, 四肢控制方式符合加固控制特点; (2)现场有异性活动行为, 有异性冲凉并留下女士内裤, 裤上检出精液提示该女性曾与死者发生性关系; (3)死者生前饮酒并“ 服下” 安眠药, 四肢被加固式控制, 符合预谋削弱死者抵抗力的动机特点; (4)现场有多处接触状血迹, 而在现场活动的女性个体信息缺失。综合分析推断:嫌疑人系与死者有亲密关系并与死者发生性关系的女性, 作案后冲洗血迹并慌忙将底裤遗留在现场。

破案后嫌疑人特点:案犯是38岁女性, 与死者系情人关系, 因感情问题起杀机。买来安眠药及白酒, 做好饭和死者一起进餐, 在酒里放了安眠药, 饭后与死者发生性关系。趁死者药性发作并熟睡之际, 用约束带多次捆绑, 之后用刀刺杀死者, 死者从床上挣扎到地面, 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嫌疑人到卫生间冲洗后离去。

通过以上案例中嫌疑人特征分析刻画的讨论, 我们可以看出, 根据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直接信息和间接信息进行刻画, 会使嫌疑人的形象更丰满、更接近真实。

综上所述, 作者认为根据命案现场信息中的案发现场环境、被害人及现场痕迹物证3大信息的分别运用或综合运用, 可以对嫌疑人的特征(性别、年龄、身高、作案动机、行为心理、可能的职业、生活层次、活动居住范围、文化层次、行为习惯、涉案人数等)进行分析刻画、复原, 具有可操作性和重要实战价值, 在理论上也可以形成一套系统的方法, 不断地完善嫌疑人刻画的理论及方法, 使刑事技术更高效地服务于命案侦破。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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