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气法” 是对疑有手印表面光滑的非渗透性客体, 可用嘴哈出水气, 凝附在有纹线的物体表面, 使手印纹线与物体表面形成一定反差, 从而发现手印。长期以来, “ 哈气法” 是现场勘查中发现和提取现场手印的一个基本方法。然而在DNA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 DNA技术的广泛应用, 指纹不仅仅用于痕迹分析, 还用于个体生物属性分析。此时如果不加分析, 贸然采用“ 哈气法” , 极可能破坏了指纹作为生物检材的价值。
某年4月1日, 某区发生一起强奸幼女案, 犯罪分子攀爬窗户入室, 将受害人张某(12岁)强奸, 技术人员在窗户的玻璃上发现一枚较新鲜的汗液指纹, 分析为犯罪分子遗留, 于是技术人员打测光观察, 用“ 哈气法” 拍照提取, 检验时发现, 该指纹特征点较少, 严重变形, 无鉴定价值。后技术人员对该枚指纹进行了生物检材提取, 由于技术人员当时用“ 哈气法” 提取的指纹, 技术人员自己的DNA覆盖到了指纹上面, 造成了检材污染, 未检出理想结果。
时隔不到一个月, 4月21日, 距离强奸幼女案现场不到500m处一家属楼内再次发生一起入室强奸案, 手段相似, 犯罪分子也是攀爬窗户入室, 将幼女谢某强奸, 痕检技术员在一个光滑的桌面上发现一枚残缺的汗液掌纹, 分析为犯罪分子遗留, 技术人员弃用“ 哈气法” , 通过打光观察, 认为进行掌纹鉴定难度较大。改用提取生物检材, 分两次采用干湿棉签进行擦拭送检, 由于提取较成功, DNA技术人员从送检的生物检材中立即做出了一名男性的DNA分型, 经比对为犯罪嫌疑人柯某所留, 成功侦破此案。
长时间以来, “ 哈气法” 是基层技术人员发现、提取手印的一个传统方法, 甚至写进了痕迹学教材。但“ 哈气法” 在显现手印的同时, 污染了可作为生物检材的手印, 使之失去DNA检验价值。随着DNA技术的不断进步, 法律对证据的要求不断增强, 手印越来越不再局限于痕迹学检验而被视为生物检材来进行DNA分析。特别是在手印严重变形, 中心花纹不清晰, 细节特征较少时, 无法进行痕迹学检验, 提取该手印的生物检材(脱落细胞)进行DNA检验已成为一种常识。因此基层技术人员、特别痕迹检验人员, 尽量使用光学方法无损显现手印, 少用慎用或是不用哈气法,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污染。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