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变形指纹检验鉴定1例
何涛, 高东军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401220
摘要
关键词: 残缺指纹; 变形; 同一认定
中图分类号:DF794.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3)02-0064-02
1 案件简介

某年6月29日, 某家属楼被人攀爬入室盗窃9家, 涉案价值5万余元, 经现场勘查在17-6阳台窗户上照相提取指纹一枚。

2 检 验

(1)现场指纹为一残缺指纹(见图1), 根据其中心花纹分析判断该枚指纹为右箕或斗型纹, 其纹线走向有较明显的搓动, 该指纹纹线有变形, 在中心左侧有一疑似伤疤。中心上部和右三角纹线清晰、能找到细节特征19处, 具备比对条件。

图1 现场残缺指纹

(2)经多次编辑特征在指纹系统检索, 发现现场指纹与雷某某左手中指指纹排在候选相似指纹的第一名。两枚指纹形态相近, 中心纹型大类相似(为右箕), 纹线流向, 部分细节特征的名称、几何图形布点等也基本吻合。但现场手印不完整, 中心左侧有一疑似疤痕在雷某左手中指中未显现; 中心箕头纹线有几处细节特征在雷某左手中指未显现(见图2)。

图2 现场指纹与雷某(右)指纹对比

(3)由于现场指纹和雷某左手中指指纹纹线相似度极高, 但现场指纹上有一疑似伤疤, 在雷某左手中指上未有反映, 中心箕头纹线有几处细节特征在雷某左手中指未显现; 考虑到现场指纹纹线有变形, 现场指纹和雷某指纹形成的时间、承受客体、形成力度不一致, 在进行细节特征分区域的对照检验时, 采取局部检验, 以指印构成中心作为一个中心, 在外围特征比较特殊或集中的区域(此枚指纹右三角)确定一稳定的特征点, 然后以此为基准点, 向外围其它区域延伸, 将出现的稳定特征作为印证特征来相互印证; 然后整体分析纹线流向及规律, 三角基准点至中心及各特征点间间隔纹线的线数, 对其进行全面评价、分步检验。现场指纹和嫌疑人雷某左手中指指纹, 其中心花纹类型相同, 细节特征数量有19处细节特征相吻合(见图3)、形态结构、纹线流向、特征点间的间隔线数相同、相互关系均相一致, 所反应的细节特征稳定可靠, 足以构成其特殊性。但现场指纹中心花纹上侧多出的特征、和疑似伤疤与雷某左手中指的差异, 这是由于指纹遗留过程中受作用力的影响, 致使现场指纹花纹压缩变形、搓动造成; 该差异不足以构成其特殊性, 故不影响同一认定结论的依据。因此, 现场指纹与雷某左手中指指纹同一。雷某被抓获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图3 现场指纹和雷某指纹19处细节特征吻合

3 讨 论

(1)变形指纹的原因主要由两方面的原因形成:一是承受客体和机械作用力不一致造成, 二是重叠造成。对造成变形指纹原因的认识应从承痕体、现场情况、纹线形态、流向、疏密的均匀程度, 以及看行为人用力的大小、方向、角度, 确定哪些部位和特征是变形的, 进而判断变形的原因, 最终确定变形程度。

(2)变形指纹中选择未变形部位的特征, 按照变形程度, 选择变形小的特征标注、查询, 如该枚指纹选择三角部位进行标注查询。

(3) 检验时采取局部比对、整体分析的方法进行全面评价, 该枚指纹以右三角为“ 中心” , 选择该特征群区的质量高、稳定性又强的一个细节特征作为基准点, 并以此基准点向周围辐射, 分别检验; 以特征点为基础, 通过特征间的纹线数量、纹线流向、特征点间间隔线数等寻求规律, 互相印证, 并对差异点做出合理解释, 最终作出同一认定。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