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时空关系分析认定嫌疑人像
孙媛娜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警大队,518045
摘要
关键词: 监控; 视频检验鉴定; 时空关系
中图分类号:DF793.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3)02-0059-01

近年来, 随着信息化应用的增多, 视频侦查已成为侦查办案的重要手段, 为打击犯罪提供了锐利武器。但是, 随着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否认视频监控中所记录的人像是其本人, 作为证据之一的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在实际工作中呈现逐步下降状态。究其原因, 一是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的提升; 二是视频监控设备陈旧, 压缩比过高、镜头畸变等因素引起图像质量差; 三是因高度、光线等因素影响, 拍摄条件限制, 造成拍摄图像无法清晰的反映出作案人身份特征。随着司法鉴定要求的不断提高, 法院退查要求进行视频人像检验鉴定的情况开始出现。为了拓展视频“ 证据化应用” ,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 通过对一起盗窃案件的视频资料分析检验, 利用时空关系和人像特征认定了作案嫌疑人, 为案件诉讼提供了关键证据。

1 案件简介

某年3月24日, 某公司办公室内的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勘查调取了相关的影像资料。视频中显示, 犯罪嫌疑人假扮成清洁工在该公司营业部所在楼层游荡, 后伺机进入办公室盗取笔记本电脑一部, 位于消防楼梯间的监控摄像头恰好记录到嫌疑人手持赃物的画面, 但由于摄像头安装位置光线暗、距离远, 因此成像质量较差, 当办案人员向被抓获的犯罪嫌疑

人出示这段视频录像时, 嫌疑人不承认画面中的模糊人像是自己, 对盗窃行为矢口否认, 于是将该监控录像进一步送检, 要求对人像进行分析认定(见图1)。

图1 消防楼梯监控channel2录像截图

2 检 验

笔者对嫌疑人的作案环境及过程仔细分析, 发现在被盗窃楼层共有两个视频监控摄像头, 记录犯罪嫌疑人持有被盗物品的摄像头(channel2)位于消防楼梯间处, 记录图像质量差, 而另外一处监控摄像头(channel1)记录的视频中嫌疑人的人像比较清晰, 但没有持有赃物, 能否将两段视频结合认定罪犯呢?按照这个思路, 笔者对两个摄像头记录的视频进一步检验, 发现嫌疑人于09时13分27秒至09时13分33秒出现在channel1监控画面中, 由东向西行走至消防楼梯间; 09时13分34秒出现在channel2监控画面中, 进入北侧防火门, 09时15分25秒从防火门出来后手持赃物。也就是说, 嫌疑人消失在监控画面中的时间在2分钟之内, 如果嫌疑人承认channel1中的人像是他本人, 那么结合两个监控视频中的人像的一般特征和时空关系, 就可以印证同一关系。随后, 办案民警向嫌疑人出示了channel1中的视频影像, 嫌疑人承认影像中人像是其本人, 于是制作相关辨认笔录。

检验工作以channel2视频为检材, channel1视频为样本, 利用通用软件对检材视频中的目标人在体貌特征、动作等方面与样本视频中的被检验人进行比较。经检验发现:

(1)发长及发型:目标人与被检验人的头发均为短发且发型相似, 鬓角均为长鬓角。(2)衣着特征:上衣领子为大翻领, 前襟为拉链式, 袖口为紧口, 上衣下摆为紧口; 上衣颜色为灰色, 裤子颜色较上衣颜色深; 鞋子为深色鞋。(3)人体动态特征:目标人与被检验人均出现手兜住衣服下摆的动作。(4)检材视频和目标视频位于同一层楼, 且时间间隔在2分钟之内。

在2分钟内于同一层楼内出现具有以上特征集中在不同人身上应为小概率事件。据此, 倾向认定检材视频中的目标人和样本视频中的被检验人为同一人。

3 讨 论

检验前, 应对不同监控视频的时间轴进行校准, 确保时间推断准确。特别是不同单位的监控录像, 一定要对时间进行逐一核准, 并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 是否有调表情况等。

在提取人像特征时, 使用微软自带截屏软件, 不要对截图进行任何图像处理(调整色阶、反差、锐化、分辨率等), 务必保证图像的原始性。

在对质量不高的视频进行检验时, 除外貌特征外, 还应注意提取人体动态特征、衣着特征、配饰等。

在当前的视频鉴定工作中, 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不断提高, 经常只承认没有作案过程、案值未达立案标准的视频人像, 而对作案过程中的人像矢口否认, 一些案件在提取样本时, 犯罪嫌疑人还出现有意拒绝拍照、伪装走路姿态等情况, 给检验鉴定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此案通过提取案发地其他监控视频作为样本, 结合时空关系对多个监控视频中的人像做比对, 最终作出人像认定, 是非常实用的工作方法。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