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人像重建
杨武杰
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广州 510050
摘要
关键词: 监控视频; 模糊图像; 人像重建; 相貌特征
中图分类号:DF795.6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3)01-0056-03
1 案件简介

某年7月5日晚11时多, 某高速公路两名民警在某服务区检查一辆无牌黑色“ 凌志” 小轿车时, 遭到驾驶该车的一名歹徒枪击, 致使两名民警死亡, 歹徒驾车逃跑。

2 视频人像重建
2.1 现场及目击情况

7月6日中午, 技术员赶到现场, 首先了解现场的方位、空间、光线的情况, 对歹徒所驾汽车的停留位置, 民警排查时的情况, 发生枪案时周围的环境, 目击者当时所处的位置也进行了了解。通过当地民警联系寻找到3名目击者。其中, 两名为服务区保安, 一名是某美容院的管理师傅。首先访问了甲某:当甲某准备过来交班走到灌木丛位置时, 听到灌木丛里有声音, 有个人在前面走, 然后开着车离开, 由于光线暗淡, 看不清楚该人的相貌, 于是赶忙到保安亭拿手电筒照明才知出事, 并迅速报警。第二访问了同是保安的乙某, 年龄比甲某稍大, 当时正等甲某接班, 听甲某说出事了, 乙某跟着过去看到交警的尸体。乙某当时虽然在保安亭上班, 但对交警检查汽车的工作习以为常而不太留意, 而且检查的地方离保安亭有几十米, 所以对歹徒的相貌没什么印象。两名保安对歹徒只能判断身高、大致发型、脸部形状及大致年龄。第三名目击者是到服务区接人的群众, 当时他驾车到服务区看到一名交警在与一名男青年说话, 另一名民警正在检查嫌疑汽车的后尾箱。他反映没有具体留意歹徒的相貌, 但留意到汽车前盖上的汽车标志。对该人的记忆只停留在头大、圆脸、发短、脸部饱满、40岁左右、外表冷静等大致印象上。

2.2 监控视频和卡口照片情况

监控视频是该高速路服务区北广场出口拍摄到的嫌疑车离开时的情况。该视频只能依稀判断车的外观和形状。第一张照片是歹徒驾车经过汕汾高速汾水关卡口时拍摄到的, 能够看到该人脸部的轮廓、结构、体积, 但发型不清楚, 嘴巴被凶手用手挡住看不见, 衣服是白色上衣。第二张照片能看到歹徒的嘴巴和下巴情况。

2.3 目击者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相貌特征

第一名目击者描述:犯罪嫌疑人约30岁~40岁, 约1.70m, 稍胖, 平头、圆脸、外表较平静, 穿浅色上衣, 肌肉结实。第二名目击者描述:犯罪嫌疑人约40岁左右, 背个包, 包较沉, 走路平稳, 约1.70m, 肥胖, 结实, 短发, 面部饱满, 相貌普通。第三名目击者描述:犯罪嫌疑人着白上衣, 个子不高, 约1.68m, 体型壮, 头发不长, 头较大, 40岁以上, 圆脸。

2.4 视频人像重建

7日上午, 对一帧卡口拍摄的高清照片观察分析, 可以依稀看到犯罪嫌疑人脸部的轮廓以及体态特点, 技术员迅速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感觉绘制画像雏形。由于犯罪嫌疑人比较肥胖, 因此大胆推测案犯的发型可能是短发、甚至平头。因为肥胖的人皮下脂肪较多, 夏天容易流汗, 而且发型与人的身份、职业、性格有一定的联系, 如果留长发不太舒服, 而且肥胖的人脸部偏圆, 圆脸型适合配平头短发。照片还显示犯罪嫌疑人低垂着眼, 眼睑较粗、较黑, 技术员又大胆推测该人眼睛可能较大, 并且是双眼皮, 而且可能是凤眼的形状。抓住肥胖的特征刻画饱满的脸部和下巴形态。嘴部由于被犯罪嫌疑人的右手挡住, 技术员进行虚化处理。结合三名目击者的访谈, 加深技术员对犯罪嫌疑人相貌特点的分析、判断, 目击者对画像也基本认可。当天深夜, 前方专案组陆续传回相关图片, 通过对图片的仔细分析和判断, 发现歹徒的脖子比较粗壮, 而且双下巴明显, 技术员认为歹徒的年龄可能在40岁左右, 与目击者描述的年龄相差无几。于是对画像微调修改后又传回前线指挥部。

7月8日中午, 案犯在厦门落网。根据前线指挥部传来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与画像比较两者很相似, 发型、脸型、肥胖程度、眼部结构和嘴部结构都比较接近, 唯一不足就是画像中的人年龄稍大(见图1)。

图1 画像与犯罪嫌疑人比对

3 讨 论

(1)通过模糊视频图像, 正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点。如通过脸型推测发型; 通过眼睑的形状和角度以及眼部周围的情况推测眼睛的形状、大小。这种推测是建立在长期对人像研究基础之上的。如推测犯罪嫌疑人的发型是平头, 主要依据是对肥胖的人的相貌认识和感觉。由于发型跟人的身材、头面型有一定的关系, 也跟人的性格、职业、身份有一定的联系。比如身材肥胖、圆脸型的人比较喜欢留短发、在各类职业中, 留短发比较多的有军人、警察、运动员等。从人的性格上说, 比较果断、干脆、行动迅速的人留短发较多。根据对各类人群发型特点的了解, 技术员通过视频上犯罪嫌疑人身材肥胖的特点, 并参考案件情况、结合以往模拟刻画肥胖人的经验, 推测犯罪嫌疑人的发型为平头、短发。这个分析和推测非常重要, 因为在模拟画像中, 发型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发型和脸型画对了, 模拟画像基本成功。

(2)抓住主要体征表现犯罪嫌疑人相貌特点。通过判断视频中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以及和目击者的访谈, 在基本掌握犯罪嫌疑人大致相貌特点的基础上, 着重抓住案犯肥胖、结实的特点重点进行刻画。如圆脸、脸部饱满的特点主要依靠脸颊、结实、下巴粗短的特点来体现。头发在整体的基础上刻画出短平头的形状特点, 对眼睛的精心刻画是比较成功的地方, 技术员通过仔细观察照片, 发现案犯的眼睛稍长, 而且犯罪嫌疑人的身材结实、健康, 于是判断该人的眼珠可能比较黑。针对上述情况, 技术员刻画出一双单眼皮、类似凤眼、眼珠黝黑的眼睛。而眉毛由于看不清楚而淡化处理。嘴部结构开始因为无法判断而虚化处理, 但后来由于监控抓拍到图像可以参考, 对嘴唇的厚薄进行适度的修改。因为感觉该人较肥胖, 估计身高1.70m, 体重约80kg~85kg, 所以有意明显刻画出双下巴的特点。事后证明, 对犯罪嫌疑人眼睛的刻画非常到位, 是画像接近犯罪嫌疑人相貌的关键。

(3)不足之处。画像年龄稍显成熟, 由于视频无法全部看到犯罪嫌疑人的形象, 对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判断很难准确, 而目击者所看到的犯罪嫌疑人在暗处, 对其年龄的判断也存在困难, 因此, 本张画像主要的不足是年龄判断稍大, 而由于年龄推断偏大, 导致下巴和脖子的刻画稍过。

总体来说, 本案件的画像充分体现了技术员画像的经验、技巧以及广博的社会、生活知识。是利用目击信息和监控视频相结合重建犯罪嫌疑人相貌比较成功的一个案件。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