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物挤压伤致全身大面积水泡形成1例
柏天福, 董学金, 李红云, 钱春荣, 普加贵, 李连山, 李发富
云南省峨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653200
关键词: 挤压伤; 大面积; 水泡
中图分类号:DF795.4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2)06-0061-01
1 案件资料

沈某, 男, 29岁, 2004年2月26日13时许, 在拆除一采石场厂房时, 沈某在已拆倒的方形水泥柱上午睡时, 旁边已切断钢筋的水泥柱突然倒下, 砸在其身上, 因水泥柱过重, 人力无法将其移开, 直到两小时后从其他地方调来起重机械才将水泥柱移开。现场位于一采石场拆除工地, 尸体头南脚北右侧卧于一根长4m, 宽50cm的方形水泥柱上面, 尸体上面压有一根长4m, 宽50cm的方形水泥柱, 头部及右上肢露出两水泥柱外面, 身体其他部位压于水泥柱下。尸体上身由外至内第一件穿绿色迷彩服, 第二件穿蓝色绒衣, 第三件穿红色T恤, 下身外穿黑色长裤, 内穿蓝色内裤, 脚穿一双绿色胶鞋。尸表检验:尸长160cm, 发育正常, 营养良好, 尸温尚存, 尸僵未形成, 尸斑不明显。发长3cm, 颜面部肿胀青紫, 口鼻腔内有血性泡沫溢出, 颈部、躯干、四肢多处皮肤青紫肿胀, 颈部、胸部、腰背部皮肤上有大量水泡, 颜色呈淡黄色至紫红色深浅不等, 呈点状分布(见图1)。因系安全事故, 性质明确, 家属不同意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内部损伤情况不详。

2 讨 论

挤压伤多发生于地震、山崩、塌方、爆炸、建筑物、防空洞、矿井倒塌、重型机械挤压的工伤事故及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时可见损伤局部显著出血、肿胀, 有时还可见红斑和张力性水泡[1]。经现场勘查及尸表检验, 结合现场调查访问, 认为本例全身大量水泡形成应为重物挤压所致。一般挤压伤形成的水泡, 多较局限。而本例出现全身大面积的水泡, 分析其形成原因, 一是挤压物质量较大, 接触面大, 所以受压面积及压力都很大, 在瞬间挤压作用下, 将组织液推挤到表皮和真皮之间, 形成大量水泡; 二是受压后, 压力持续存在, 血液循环受阻或者终末血管极度扩张, 血管通透性就会增加, 水分和小分子物质就会漏出, 并伴有少量红细胞, 形成血性水泡, 并向未直接受压部分扩散。

这种水泡的特点是:(1)多见于房屋倒塌, 矿难、事故等有质量很大的物体压榨的现场。(2)水泡形成为压榨当场及受压后很短的时间内形成。(3)水泡多形成于尸体受重物压迫接触面的边缘和外围, 多伴有皮下组织出血区, 而在受压接触面下水泡较少。(4)水泡液可为清亮或微黄的组织液, 也可为淡红色或红色血液。

这种水泡与高温烧烫伤形成的水泡不同之处有:(1)分布位置不同。烫伤性水泡发生于烫伤部位, 而此类水泡多位于受压接触面的边缘和外围, 而在受压接触面下不出现水泡。(2)形态有所不同, 烫伤性水泡呈清亮, 多数融合成片, 而此类水泡为点状分布, 周围伴有皮下组织出血区。(3)烫伤性水泡一般边界清楚, 而此类水泡分布无明显边界。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1] 赵子琴. 法医病理学. [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5: 105. [本文引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