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员被害现场的勘验
王承宇, 贺雨华, 樊俊丹
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技术处,400021
关键词: 失踪人员; 被害现场; 现场勘验
中图分类号:DF793.5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2)05-0071-02
1 案件简介

案例1 某年4月25日16时许, 某公司营业员黄某(女)下班后失踪, 同时黄某收取的3万余元水费不见踪影。5月1日警方接到报案, 技术人员根据黄某失踪时间及大量现金丢失等情况初步推断黄某被害, 并将黄某办公场所作为疑似被害现场进行勘验, 发现在黄某座位旁垃圾桶边沿上发现微量可疑血痕, 在与办公室相邻的储物间南北墙面发现150余处擦刮痕迹。北墙上距地50cm处的擦刮痕呈放射状分布, 采用多波段光源415nm发射光配黄色滤光镜观察, 刮蹭痕显吸收光斑, 同时发现北墙底部有54cm× 53cm大小面积的吸收光斑。根据上述情况, 办公场所作为黄某的被害现场疑点上升, 侦查发现营业厅保安张某有重大嫌疑。在证据面前, 张某供述了为获取3万余元水费, 趁黄某收拾物品时持木棍猛击头部, 后将被害人拖入储物间, 用裁纸刀割断左颈动脉, 清理现场后, 用车辆将尸体运至老家农田中掩埋的犯罪事实。

案例2 某年11月27日, 任某亲属向警方报称:任某于2天前失踪, 怀疑被其朋友胡某杀害。调查发现胡某在任某失踪后亦不见踪迹, 当年12月11日凌晨, 胡某被抓获, 否认杀害任某的事实, 但供述了其另一暂住地点。技术人员对胡某暂住屋进行勘验, 在其中一个小屋内发现被遮蔽的两面墙壁上有大量的擦刮痕迹, 并在深色天花板上发现一处85cm× 54cm面积的喷溅血迹。进一步勘验, 在血迹下方床尾板和床板之间夹缝有擦拭及喷溅血迹粘附, 血迹上有一绺2.2cm长毛发附着, 并有37cm长流柱状血迹由夹缝延伸至床尾板底部。现场血迹经DNA检验, 证实与任某的亲属有关。胡某在证据面前供述了11月26日4时许在该房间的作案过程, 以及清理现场并在厨房将死者分尸、烹煮, 把内脏丢进暂住屋旁公共厕所内, 然后将尸块和作案工具抛入嘉陵江的犯罪事实。

2 讨 论

在疑似受害人被害案件的调查中, 被害现场的确定是侦查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范围去寻找、发现疑似被害现场:

(1)失踪人员最后被人发现的地点及场所; (2)失踪人员活动轨迹的路线, 如上下班的路线、购物的路线、存取款物的路线等; (3)失踪人员的办公地点及住宅; (4)犯罪嫌疑人的居所及人员失踪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场所; (5)失踪人员的交通工具及犯罪嫌疑人的交通工具等。

疑似被害现场的特点:现场多为变动现场, 且破坏大。从人员失踪到报案一般有较长的时间跨度, 犯罪嫌疑人有较充分的时间清理现场和处理尸体, 各种有价值的情况线索、痕迹物证因时空因素、客观条件的变化, 发现提取的难度相对增大; 现场遗留的物证多为微量物证, 尤其是血迹和其他生物物证; 现场上不易发现失踪人员的相关信息和遗留物; 有较为特定的时空环境。

疑似被害现场勘验重点:由于从人员失踪到实地勘验工作的实施有较长的时空跨度, 现场容易被人为和自然因素破坏和影响, 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条件相对有限, 重点要从现场的反常现象和视线盲区以及其他物品上去发现和提取可疑的痕迹物证:(1)反常现场象包括:墙面、地面上的反常擦划、挖补、修补痕迹; 室内异常干净的部位; 室内物品的底部、侧面和地面的异常痕迹; 家具或其它物品的异常摆放; 物品的异常增减。(2)视线盲区包括:视线的盲点, 如地板砖的夹缝、家具的底部平面、靠墙的背面、有覆盖物的接触面、天花板等; 与血迹颜色相似或更深色物品的表面; 卫生清洁用具, 如洗手池、拖把、垃圾筒、扫帚、毛巾等。

疑似被害现场勘查注意事项和方法:(1)细节决定成败, 牢固树立微量物证意识。失踪案件在没有找到失踪人员尸体前, 容易导致侦查、技术人员思想上的松懈, 只有注重细节, 才能发现更多的反常现象, 发现提取细微的痕迹物证和有关线索。(2)灵活应用多种勘查器材和方法, 如多波段光源及荧光潜血试剂, 注意发现可能存在的痕迹物证。(3)采取合理方法提取保存物证。该类现场遗留的多为微量物证, 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谨慎保存和处置物证, 防止物证污染或丢失。(4)加强与侦查人员信息沟通, 树立侦查意识。实地勘验和侦查员的调查工作要紧密配合, 适时沟通, 结合特定的环境, 考虑作案过程、工具, 以及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关联现场多种工作措施方法, 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手段的侦查效应。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