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 某地连续发生撬盗企业保险柜案件, 犯罪嫌疑人戴手套作案, 作案后清理现场, 现场能够提取的痕迹物证很少, 且作案没有固定时间和规律, 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技术员在多起撬盗保险柜案件现场发现两种撬压痕迹, 其线条状痕迹特征很好, 反映工具宽度分别为1.5cm、1.8 cm, 且在多起案件中反复出现, 推断至少有两件作案工具, 且工具材质坚硬, 具有一定的长度。按照现场提取工具痕迹的宽度, 将所有现场提取的工具痕迹分成两组, 分别进行比对检验, 结果大部分线条状痕迹可对接, 其中粗大、连贯的线条状痕迹清晰稳定, 无大的变化, 可确认为两件撬压工具所形成。同时也反映出作案工具材质坚硬、破坏力强大、多次使用后无崩口和断裂、犯罪嫌疑人使用顺手的特点。某日凌晨, 该地一木材加工企业财务室房门被撬, 犯罪嫌疑人在搬动保险柜过程中触发了红外报警装置, 仓惶逃跑后在现场留下了一套撬压工具(见图1、图2)。
现场遗留的撬压工具装在一黑色皮包内, 为钢制, 共4件, 其中3件长度为18.6cm, 另一件长度为14cm。每件工具上都有加工出的螺纹或螺母, 4件工具可相互组合在一起, 组成一全长为63.5cm的特殊撬压工具, 组合后的特殊撬压工具两端分别被打造成一字形螺丝刀头部形状和半“ S” 形(以下简称“ S” 形)。分别检验4件工具, 螺丝刀头部形状工具长14cm, 杆部直径1.7cm, 刀口较锋利, 刀口宽度1.5cm, 刀口角97° , 刀头大面上有斜向的加工花纹, 另一端是加工出来的螺纹, 用于连接套管端部的螺母, 在杆部表面上沾附有绿色的油漆。“ S” 形工具全长18.6cm, 其端部打造成扁铲头状, 表面的加工花纹较粗糙, 端口宽度1.8cm, 杆部直径1.8cm, 另一端是加工出来的螺纹, 用于连接套管端部的螺母。两根套管长度同为18.6cm, 直径1.9cm, 套管两端分别有螺纹和螺母, 两根套管可互相连接组合在一起, 形成工具的杆部, 其两端分别有两个螺母, 螺母内侧有内螺纹, 用于连接螺丝刀头部形状工具和半“ S” 形工具。
这套组合式的撬压工具运用了杠杆作用的原理, 组合后的力臂加长, 可产生强大的破坏力。犯罪嫌疑人在撬盗保险柜时, 可分为3个步骤进行撬压, 先用螺丝刀头部形状工具的刀口端在保险柜柜门缝隙内进行扩缝撬压, 待保险柜柜门缝隙扩大后, 用“ S” 形工具的端口同保险柜柜门呈平行状态插入扩大后的缝隙内, 以保险柜门框为支点, “ S” 形工具端口部位为重点, 以组合后的螺丝刀头部形状一端为力点, 向保险柜门框方向施力, 将柜门缝隙再次扩大, 当缝隙扩大到大于撬压工具直径时, 此时保险柜柜门和柜门内的锁栓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形, 用螺丝刀头部形状一端插入缝隙内, 以撬压工具杆部和保险柜门框为支点, 以螺丝刀头部形状一端的刀口或杆部为重点, 以撬压工具“ S” 形一端为力点, 施力进行撬压, 并反复变换撬压位置, 直至将保险柜柜门撬开。
该撬压工具所用材质坚硬, 使用过程中不易弯折、卷刃和崩口, 在客体上可清晰的反映工具端口部位的宽度, 所形成的线条状痕迹粗大连贯, 反映了工具自身的特征, 具有一定的特定性和稳定性, 为通过工具痕迹串并案件提供了理论依据。笔者用该撬压工具制作了样本痕迹, 同前期所发撬盗保险柜案件现场提取的工具痕迹比对, 成功地串并了一系列撬盗保险柜案件, 为破案提供了侦查方向和有力的证据。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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