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锭照片与银锭实物的比对检验
毛文智1, 王景龙2
1.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技术处,西安 710016
2.陕西省安塞县公安局刑警大队,717400
关键词: 银锭; 照片; 实物; 同一性检验
中图分类号:DF794.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2)05-0069-02
1 案件简介

某年10月21日, 某地发生一起诈骗案件, 犯罪嫌疑人高某与刘某持一五拾两银锭并卖给受害人尚某, 为搞清银锭真假, 他们去找张某让其辨别, 张某亦难确定真假就将其拍成照片, 上传到“ 古泉社区” 互联网给予真假评论。高某、刘某离开张某回到尚某处, 刘、尚二人即以3.8万元成交。当尚某得知网评该银锭为假货要求退款遭拒绝后, 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侦查人员在审查高、刘二嫌疑人时, 向其出示扣押尚某的银锭, 刘某称该假银锭不是他所卖的那个真银锭。要求检验:上传银锭照片与扣押的银锭实物是否为同一银锭。

2 检 验
2.1 对网传银锭照片痕迹检验

经对上传到“ 古泉社区” 互联网上的银锭照片进行检验, 发现该照片反映出银锭为灰黑色银合金质地。正面观为边缘翘起, 中间内凹, 两头两个圆弧成束类“ 腰形” 。银锭正表面粗糙, 有熔金流动波纹痕, 并有錾刻铭文“ 太谷县瑞泰生、光绪 年 月” 等字样及图案。侧面观为类“ 船形” , 照片所反映出银锭的侧部有多层重纹, 在侧部及底部有大量的、明显的蜂窝状气孔、斑纹痕迹, 该蜂窝状气孔痕迹洞口不规则暗淡, 无回珠(见照片1)。

照片1 从“ 古泉社区” 互联网下载的银锭照片

2.2 对银锭实物进行检验

送检涉案银锭实物为灰黑色银合金质地, 重量为1.86㎏ 。将送检银锭实物按照其上传到互联网时所拍照片的方法, 部位、角度和分辨率分别进行拍照, 制成实物样本照片进行检验。发现正面观为边缘翘起, 中间内凹, 表面粗糙, 有熔金流动波纹痕, 两头圆弧成束“ 腰形” , 其长半轴约为5.4cm, 短半轴最窄处约为3.1cm; 正面反映有錾刻铭文“ 太谷县瑞泰生、光绪 年 月” 等字样及图案。银锭底部长半轴约为3.8cm, 短半轴最窄处约为2.6cm。银锭侧面观为类“ 船形” , 其中间高度约为5.0cm, 两边斜行高度分别约为6.1cm ~6.3cm; 照片所反映出银锭的侧部有多层重纹, 在侧部及底部有明显的蜂窝状气孔、斑纹痕迹, 蜂窝状气孔痕迹深浅不一, 洞口不规则, 色泽暗淡, 无回珠痕迹。

2.3 比对检验

经对上传到互联网上的银锭照片、实物及样本照片进行检验, 发现二者图片所反映出银锭的灰黑色泽、天然的包浆和银合金质地相同, 正面、侧面观其形状、形态, 银锭正面錾刻铭文的字样及图案均相一致。特别是二者照片反映出在铸造银锭的过程中, 所形成的熔金流动波纹痕, 侧部形成的多层重纹、锈蚀, 侧部及底部明显的蜂窝状气孔、斑纹等痕迹。这些不规则、独特的痕迹位置、大小、形状、深浅、数量、色泽、局部形态, 以及上述痕迹之间所构成的特殊图案、图形等个性特征亦均相吻合, 作出同一认定结论(见照片2)。

照片2 银锭正面、侧部和底部特征比对

3 讨 论

在检验鉴定无比例尺的涉案文物照片、画册时, 通常应在二者图片的相同图形、图案或者相同的个性痕迹特征点部位, 选择清晰、稳定可靠的明显特征, 确定为基准点或者基准线, 并以此围绕该确定的基准点、基准线, 扩展寻找形态特征。并进行分别检验、比对检验, 全面观察、系统分析研究, 综合判断二者所反映出的个性痕迹特征的规律特点, 客观下结论。

涉案的文物照片在拍照时大都不加比例尺, 从照片看不出它所反映的实物大小。在检验鉴定照片时, 重点要分析研究它所反映出物体的形状、色泽、个别图形、图案、局部细微的个性痕迹形态特征。在检验实物的同时, 要制成有比例尺的样本照片进行检验。比较检验的方法多以特征直接对照、标画形态对照和勾画几何图形对照等方法为主。

该案件主要是解决网传照片与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银锭实物是否为同一个银锭的问题。经对网传银锭照片与实物的检验, 主要利用网传照片与实物和样本照片所反映出的质地、色泽, 正、侧面整体形状、形态及有关錾刻铭文的字样及图形、图案特征。重点检验二者所反映出铸造过程中形成的熔金流动波纹痕, 侧部形成的多层重纹、锈蚀, 底部蜂窝状气孔、斑纹等痕迹。利用这些不规则、独特的痕迹位置、大小、形状、深浅、数量、色泽、局部个性形态特征, 发现二者所反映出的种类和细节特征完全相同, 结果给出了同一认定结论。破案后证实该结论完全正确。

银锭实物具有明显的立体感, 在强自然光或外加光源照射下制作样本照片, 它既有吸光作用, 局部亦有反光影响。因此, 在制作实物比对样本照片前, 要充分研究涉案网传或相关原始现场照片、画册的拍摄种类, 配光方向、拍摄部位, 以及所反映出的图形、图案等痕迹状态。在制作样本照片时, 应参考涉案网传或相关原始现场照片的打光方向、拍照部位, 拍摄照片种类, 配以较柔和光源, 并要不断调整配光角度, 使实物比对样本照片与上述现场相应照片所反映出的个性特征达到最佳状态, 以拍照获得实物的理想照片。必要时可以进行脱影照相, 以获得最佳实物的影像效果。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