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自慰致意外死亡1例
丁金金1, 罗喜2, 陈瑞1, 齐瑞麟1
1.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314100
2.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刑科所,314001
关键词: 法医病理学; 自慰; 触电方式; 电流强度; 意外
中图分类号:DF795.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2)05-0066-01
1 案例资料

某男, 约45岁, 某年7月17日下午被人发现死于其租房内。

现场勘验当日天晴, 最高气温36℃。死者租房为一间门面朝东的平房, 面积约为12m2, 门窗完好, 窗户玻璃贴有不透明黄色胶带及报纸, 租房内摆设简单, 无明显翻动痕迹, 财物无明显损失。东侧床头水泥地面上铺有一床单, 死者仰躺于床单上, 全身赤裸。尸体已轻度腐败, 口、鼻腔有血性液体流出, 阴茎部位连接有一双股电线, 另一端电线铜丝缠绕于一铜质钥匙, 钥匙插于墙面三角插座的一个火线插孔内, 电压为220V。电线连接阴茎处另有一双股短电线与插座电线相连接, 类似于把手, 可以摆动。插座电线长210cm, 短电线长50cm, 铜丝直径1.5mm。抬走尸体后发现与背部接触的床单已烧焦。

尸体检验:尸长163cm, 发育正常, 结膜红染, 背部中央处有一26cm× 23cm电流斑, 周围皮肤变焦, 皮下组织变硬, 阴茎烧焦炭化, 阴茎根部系有一白色鞋带, 尿道内插入有电线铜丝, 左肘部前面有两处类圆形电流斑, 大小分别为1.5cm× 1.5cm、1.1cm× 1cm。体表其余部位未见明显异常。

尸体解剖:双肺淤血, 肺外膜有较多暗红色点状出血, 尿道内插入电线铜丝长度为30cm, 深达膀胱, 铜丝所经过处周围组织变性炭化。法医病理检验未发现颅脑、心、肝、脾、肾存在致死性自然性疾病。法医病理检验结果:电击死。

2 讨 论

(1)电击死是指因电流作用导致人体死亡。触电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单线(相)触电, 指人体在地面或其他接地体上, 人体的某一部位及一相带电体所引起的触电, 此时如果人体在绝缘板或穿绝缘鞋, 电阻足够大, 通过人体电流很小, 就不会造成电损伤; 另一种为两线(相)触电, 指人体两处同时接触两相电源

的触电方式, 作用于人体的电压就等于线电压, 致命性极大。电流强度是影响电流损伤最重要的因素, 通过机体的电流强度越大, 引起机体的损害就越严重, 交流电50Hz~60Hz, 10mA以下, 人体可能有麻木、刺痛, 仍能脱离电源, 70mA~80mA时, 一般能引起心室纤颤与心跳骤停而致人体死亡[1]。本案例中根据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 死者有明确的触电条件, 尸体背部、肘部有多处电流斑, 阴茎有碳化现象, 尸体其他部位没有损伤, 未检见致死性自然性疾病, 因此死者死因系电击死明确。

(2)根据尸检未见明显暴力性损伤, 结合现场勘验结果, 鞋带系阴茎、电线插入的方式、部位及深度等行为特征, 排除他杀和自杀可能, 推断为意外死亡。根据现场环境及死者死亡状态分析, 认为死者在出租房内相对密闭的环境中, 在水泥地面上铺好床单, 以鞋带系紧阴茎根部, 并将电线铜丝插入尿道的特殊方式获取性快感, 遂又将电线单线插入插座, 躺于床单上, 通电后初期相对干燥, 人体与水泥地面绝缘较好, 电流强度较小, 单线触电仅表现为麻木、刺痛, 再用手摆动短电线, 以增强性刺激、获得更强烈的性快感。但时值夏日, 天气炎热, 死者在获得快感的同时身体发热出汗, 浸湿床单, 造成背部与地面接地, 形成电流回路, 引起心脏骤停, 而导致意外触电死亡, 由于电流强度的增大, 且持续通电, 造成较严重的机体损害, 表现为阴茎的烧焦炭化及与地面接触的背部形成巨大的电流斑。

(3)自慰是采用自我慰藉的行为以宣泄性欲的简称, 旧称手淫、自我性刺激。但当使用某些物件作为工具对阴道、尿道或肛门进行异位操作时就是非正常自慰, 有时又叫偏离性自慰、自残式自慰、离奇式自慰等。非正常自慰者的生理、心理、伦理状况与常人无异, 他不同于性窒息意外死亡者, 没有异性装扮癖, 死亡现场没有色情杂志或影碟以引起性想象, 他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给自己身体造成损害[2], 引起死亡报道的案例较少。本案例中, 死者以鞋带系紧阴茎根部, 用电线铜丝插入尿道达膀胱, 并利用电流刺激增强快感以达自慰效果, 由于意外形成电流回路, 导致被电死。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1] 黄光照, 马永昌. 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大全. 法医病理学[M]. 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 470-490. [本文引用:1]
[2] 贾静涛. 自淫活动中的人为伤害[J]. 中国健康月刊, 1998, 9: 42-43. [本文引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