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性窒息与氰化物中毒并存的尸检分析1例
梁希, 成静
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411100
关键词: 氰化物; 机械性窒息; 中毒
中图分类号:DF795.4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2)04-0066-02
1 案件简介

某年11月26日下午, 某山庄一别墅内发现女户主易某及余某在家中死亡, 易某呈仰卧位倒在客厅沙发边地上, 余某的尸体位于本人卧室床上, 呈仰卧位, 身上盖有棉被。

易某(女)尸检情况:尸斑呈暗紫红色, 位于项部、背部及四肢背侧未受压处, 指压褪色。左眼睑结膜苍白, 左眼球穹隆部见小点状出血, 右眼上睑结膜外侧见小点状出血, 右眼下睑、球结膜苍白。口鼻周围红肿, 上、下唇见散在的小片状表皮剥脱, 口唇粘膜与皮肤交界处呈鲜红色, 下唇粘膜正中见点状出血区; 头颅解剖无异常。剖开颈部、胸腹部, 见死者血液呈流动性, 颈部皮下及肌肉无出血, 舌骨及甲状软骨无骨折。气管内见大量白色泡沫, 气管粘膜无充血水肿; 左肺上、下肺叶间见少量点状出血, 右肺无异常; 胃内见少量水样食糜, 量约50mL, 胃壁粘膜近幽门区见片状出血。

余某(女)尸检情况:尸斑呈暗紫红色, 位于项部、背部及四肢背侧未受压处, 指压褪色。双眼球结膜苍白, 左眼上睑苍白, 下睑内侧见少量点状出血, 右眼上睑外侧见少量点状出血, 下睑苍白。上、下唇左侧见表皮剥脱伴皮革样化, 口唇粘膜与皮肤交界处部分呈鲜红色, 下唇粘膜正中见长0.1cm小裂口。头颅解剖无异常。剖开颈部、胸腹部, 见死者血液呈流动性, 气管内见少量白色泡沫, 双肺肺叶间、右肺下叶前侧见点状出血; 胃内有食物约800g, 胃壁局部见斑点状粘膜下出血。

毒物检验:易某心血及胃内容物内均检出氰根离子成份, 心血中氰根离子的含量为10.6μ g/mL。余某心血及胃内容物内均检出氰根离子成份, 心血中氰根离子的含量为10.9μ g/mL。

2 讨 论

本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事先潜入现场, 等待被害人先后回到家中, 趁其不备, 先用衣物及枕头捂压被害人口鼻, 致其昏迷, 再将氰化物倒入被害人口中致其死亡。

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 案发地点为一处生活小区, 被害人的生活规律是上午11时左右下班回家, 12时左右吃午饭, 在这个时间段, 家中除1名60岁保姆外, 无其他人。因此犯罪嫌疑人选择在这个时段杀害被害人。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为1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 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心思细腻, 行事谨慎, 其在作案前曾就氰化物的特点及购买途径进行过仔细的分析研究, 最终采取了先用机械性窒息的方式致被害人昏迷后, 再将氰化物倒入其口中, 这样就达到了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被害人生命的杀人目的。

氰化物中毒的主要机理是影响细胞的呼吸琏, 使细胞不能利用氧, 属于内窒息[1], 而本案中氰化物中毒的窒息征象基本上被先前的机械性窒息所掩盖, 机械性窒息通过尸检肉眼就能发现并确定, 因此氰化物中毒在本案中是很容易被漏检的。

氰化物中毒死亡尸体的尸斑不一定呈鲜红色, 有时为紫红色, 所以单凭尸斑的颜色并不能排除氰化物中毒, 但氰化物入口处皮肤、粘膜颜色改变有重要价值, 入口处氰化物浓度最高, 所以皮肤、粘膜的颜色比其他部位更红, 其次氰化物有较强的腐蚀作用, 胃粘膜往往被腐蚀出血[2], 当然及时有效的毒物检验才是解决死因的关键所在。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1] 黄光照, 法医毒理学[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 7-117. [本文引用:1]
[2] 朱少建, 朱友. 32起使用氢氰酸作案分析[J]. 刑事技术, 2003(3). [本文引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