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伤机制认定伪造绑架案1例
李勇垒, 胡劲, 霍立文, 张名忠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400020
关键词: 法医病理学; 损伤机制; 现场重现; 绑架
中图分类号:DF795.4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2)04-0022-02
1 案例资料

某日, 一走读初中学生的父亲报警称:女儿高某于12月8日放学回家途中被绑架并伤害, 且被绑架前几日收到过恐吓信件。询问详情是:8日晚8时许, 在放学回家的小路上, 高某被3名嫌疑人用麻绳反绑双手、黄色胶带封口、黑色布条遮眼, 强行将其带至一处围墙下, 对其身体进行伤害后将高某留在现场, 后高某自行解除捆绑物, 并将捆绑物扔在现场周围后返回家中, 当体表损伤被其父母发现后, 遂报警。

现场位于高某就读学校旁边的僻静小路上, 呈南北走向, 东边有高120cm围墙, 围墙长约12m, 围墙外是沟渠, 沟渠深约10m。高某指认绑架后被带至围墙下, 背靠围墙。围墙下见40cm高的草丛, 其中可见若干枯草, 但未见倒伏及新鲜折断, 围墙内壁地面至20cm高处见散在青苔, 青苔痕迹完整自然, 未见接触痕迹。依据受害者的描述, 在事发地周围大范围内搜索, 均未发现高某描述的捆绑物及可疑生物检材。受害者提供当时所着衣物检查见, 衣物臀背部未发现粘附泥土及青苔、树枝草叶等痕迹, 在体表外伤对应衣服处未发现破损及粘附血迹。

图1 高某左上臂外侧线性自伤

受害者体表损伤法医学检查:体表外伤集中在双上臂外侧及双大腿前外侧, 共计10条, 均呈线性表浅划伤, 已结痂。划伤起点较钝较浅, 拖尾明显, 同一方向走形, 相互平行。在少数几条划伤中可见断点。上述划伤均从身体外侧到内侧。

分析损伤系针或者锐器尖锐部垂直皮肤划动形成, 划伤起点较钝较浅, 系行为人缓慢接触伤者皮肤后快速轻微滑动形成。损伤均位于手臂和腿部, 所着衣物又未破损, 体表损伤对应的衣物处并没有血迹, 分析高某受伤时未穿着衣物或仅着内衣裤。上述损伤由他人单手或者高某双手交替均可以形成。

2 讨 论

本案高某描述的事发地点及事发经过不具备形成该损伤的条件。作案过程重现:高某应独自一人在一封闭场所, 仅着内衣裤, 用一带尖的利物, 双手交替划伤自己的双上肢及双下肢, 后未再穿着当时衣物。当身上的伤被父母发现后, 就称被人绑架。根据分析情况, 扩大勘查范围, 在家中搜出的高某睡衣上对应体表损伤处发现有血迹, 经DNA验证系高某血痕。后对恐吓信经笔迹鉴定证实系高某所写。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 整个事件系高某自伤后伪造。自伤后伪造的绑架案在基层法医工作中并不常见, 在此类案件中对损伤的检查、现场勘查及调查材料对案件的认定起着相互印证的作用, 损伤起着尤为关键的作用, 如果仅就伤论伤不对损伤的形成条件进行分析, 就不可能对案件的定性发挥关键作用。本案成功之处是对成伤机制的分析, 抓住形成损伤的客观条件与现场勘查及伤者自述的矛盾点, 进一步梳理重建现场、扩大勘查, 最终还原现场真相。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