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手持电钻钻击头部自杀死亡分析1例
赵明辉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161000
关键词: 法医学检验; 电钻; 自杀; 死亡分析
中图分类号:DF795.4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2)01-0068-02
1 案例资料

某年6月15日17时许, 某农场居民韩某(男, 44岁)被人发现死在自家仓房内, 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死者韩某上身穿蓝白灰横条长袖T恤衫, 衣领、前襟及后襟浸染大量血迹, 下身穿灰黑色外裤, 两裤腿前面及右侧裤腿背面浸染大量血迹及泥土。

尸体检验, 尸长169cm, 尸僵形成, 尸斑淡紫。黑色毛发, 长3cm~7cm, 发内浸染大量血迹, 发内有部分断裂毛发。两耳间连线正中向后1.5cm有一圆形头皮缺损, 直径1.1cm, 缺损区域内左侧形成皮瓣, 皮瓣边缘不整齐, 缺损处右半缘创壁光滑整齐, 右边创缘有0.1cm表皮剥脱, 创腔略向前走行, 对应处颅骨有类圆形内外板缺损, 创底达颅腔。左颞部平左眉弓向上0.5cm处有一类圆形皮肤创口, 面积1.1cm× 0.6cm, 周边伴有4.5cm× 1.8cm片状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 此创口创腔斜向前下方, 创口贯穿颅骨内外板, 深达颅腔。右颞部平右眉弓向下0.5cm处有1.0cm× 0.9cm类圆形创口, 创周伴有0.1cm~0.6cm表皮剥脱, 及皮下出血, 创口内侧缘有3.0cm× 2.2cm片状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 创腔斜向内下方, 贯穿颅骨内外板, 深达颅脑。右耳后乳突向前1.2cm近耳根部有一类圆形创口, 边缘较整齐, 面积1.1cm× 0.8cm, 创周在5.0cm× 4.9cm范围内有多处条片状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 创腔斜向内上方, 贯穿颅骨内外板, 深达颅腔。右侧下颌体正中向下2.0cm处有6.1cm× 2.5cm不规则紊乱排列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 此损伤内下方有4.5cm长连续间断状斜条形皮肤擦划伤, 略呈弧形, 间距0.2cm~0.3cm不等。胸部、四肢散在小片状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见图1~图3)。余无损伤。

解剖检验 , 见头部4处类圆形创口(见图4~图5), 对应处头皮下出血, 按上述创口描述顺序, 头皮下出血, 颅骨缺损面积分别1.2cm× 1.1cm、1.2cm× 1.1cm、1.2cm× 1.0cm、1.6cm× 1.1cm, 外板缺失大, 内板缺失小。颅骨缺损处相对应的硬脑膜破裂, 硬脑膜下出血约50mL, 两侧脑半球及小脑蛛网膜下腔弥漫性出血。左侧大脑半球顶叶与颅骨缺损处相对应有1.5cm× 1.5cm脑组织缺损, 深1.5cm。左颞极与颅骨缺损相对应处脑组织挫碎出血, 面积1.3cm× 1.4cm, 深2.1cm。右侧颞极与颅骨缺损相对应处脑组织有1.3cm× 1.4cm缺损, 贯穿颞极, 长3.0cm。右耳后颅骨缺损处与之相对应的颞叶脑组织挫碎出血, 面积2.0cm× 1.8cm, 深4.5cm。脑干剖面无出血。颈胸腹联合切开后未见异常。

图1 左颞部创口

图2 右耳后创口

图3 右颞部及颈部创口

图4 右侧颅骨钻孔

图5 顶部颅骨钻孔

图6 现场遗留“ 巨强” 牌手枪式电钻

2 讨 论

本例根据尸体检验, 死者头部4处类圆形头皮缺损样创口, 创缘均较整齐, 有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 创下相对应的颅骨有类圆形缺损, 其中左右颞骨缺损处骨板部分破碎, 创道均进入颅腔, 与创口相对应的脑组织有深浅不同程序挫裂出血, 最浅处1.5cm(顶部), 最深处4.5cm(右耳后)等损伤, 结合现场勘验所见:现场地面遗有大面积血泊, 具备了造成机体死亡的病理基础。因而, 颅脑损伤并大量失血构成了韩某死亡的直接原因。

死者头部4处创口, 根据其损伤特征符合高速旋转钝器作用所致, 结合现场遗留的手提式电钻钻头直径(10mm)、长度(钻头伸出钻夹长10.5cm)与损伤形态相吻合(见图6)。尸表未见束缚伤及抵抗伤。结合现场南墙插座高度、墙壁血迹分布、现场遗留手电钻导线长度等物证, 符合生前在有行为能力的状态下, 站立或坐立自持电钻钻击头部所形成。右颈部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及内下方间断弧形表皮剥脱为试钻(电钻钻击)伤, 肩部、胸部及手指表皮剥脱为磕碰伤。结合现场调查情况综合分析, 认定韩某系自杀。

本例自持电钻钻击头部自杀实属罕见。死者头部4处创口造成颅脑损伤由浅入深、先后有序, 程度逐渐加重, 并且未损伤到运动中枢等重要部位, 具有行为能力和一定的存活时间, 故可以自行完成。另外也考虑到了机体的代偿、精神心理因素及个体差异等对损伤后行为能力也起到重要作用, 自杀者在绝望心理状态下常会发生异乎寻常的行为。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1] 郭景元. 实用法医学[M]. 上海: 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0: 110-115. [本文引用:1]
[2] 闵建雄. 法医损伤学. 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1: 199-202. [本文引用:1]
[3] 赵子琴. 法医病理学[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 191-195. [本文引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