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犁沟与乳突线特征相同比对1例
谭秋华
湖南省茶陵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412400
关键词: 指纹; 犁沟; 乳突线
中图分类号:DF794.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2)01-0064-01
1 案件简介

5月上旬某日傍晚, 居民段某从客户处收回账款, 因银行已关门歇业, 故将账款藏匿于自家二楼卧室床铺旁的写字台抽屉中。次日清晨, 段某起床后发现账款被盗, 遂报案。勘验人员勘查现场发现作案者是爬后墙至二楼阳台, 撬坏布满灰尘的窗户入室的, 并在写字台柜门油漆木质客体上用金粉刷显出一枚汗液指纹。

根据现场指纹遗留部位、指尖方向、案发前后承痕体的变化状态和开关抽屉柜门的机械性动作等因素, 勘验人员判断, 现场指纹纹型为箕形纹, 系左手食指遗留的可能性较大。勘验人员按照常规检验方法, 将现场指纹金黄色纹线作为乳突线标注细节特征后, 通过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查询比对筛选, 发现现场指纹在捺印库中比中概率高达95%, 现场指纹标注的细节特征与陈某左手食指样本指纹相对应。但鉴定人员进一步深入比对检验, 发现现场指纹的金黄色纹线细节特征与陈某的左手食指样本指纹的乳突线细节特征在具体位置上存在明显差异。鉴定人员打破常规检验手段, 从现场指纹未着色的“ 犁沟” 部位重新标注细节特征, 将其与嫌疑人陈某左手食指样本指纹乳突线相比对, 发现现场指纹未着色的“ 犁沟” 部位13处细节特征与犯罪嫌疑人陈某左手食指样本指纹乳突线相同部位的细节特征相对应, 其形态、方向、间隔线数和相互关系均相吻合, 确定现场指纹系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左手食指所留。侦查人员据此抓获陈某, 其在证据面前如实交待了盗窃作案的犯罪事实。

2 讨 论

指纹汗孔绝大多数分布于乳突线的顶部, 犁沟中的汗孔易因污垢堵塞而影响排汗, 因此接触客体时遗留的汗液指纹常常反映乳突线特征。通常情况下, 金粉刷显出的汗液指纹, 由于金粉被吸附在汗液表面, 因此现场指纹乳突线特征应呈金黄色[1]

此案现场指纹一反常态, 不是着金黄色的乳突线特征与样本指纹乳突线特征相吻合, 而是没有着色的犁沟的细节特征与样本指纹乳突线的细节特征相互吻合(见图1, 图2)。根据指纹的同一性特点, 这种情形的出现只能有一种解释, 即没有着色的“ 犁沟” 实际上就是以犁沟假象呈现的乳突线。为何出现如此罕见的特殊现象?通过反复勘查现场, 并多次提讯犯罪嫌疑人陈某, 鉴定人员和勘查人员从现场出入口和触摸客体的条件、作案者心理和生理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 终于找到了科学答案。

图1 现场指纹照片

图2 样本指纹照片

犯罪嫌疑人陈某系盗窃惯犯和累犯, 因盗窃几度被抓, 4月份从监狱刑满释放后重操就业。陈某虽然出生在农村, 但好逸恶劳, 很少参加粗活劳动, 双手手指保养较好, 指纹汗腺十分丰富, 作案时由于心理紧张和用力过度, 手指分泌大量汗液。在破坏现场入口时, 陈某手指接触窗户表面, 窗户表面的灰尘吸收乳突线部分汗液, 并覆盖乳突线表面, 未被吸收的部分汗液被挤入犁沟内。由于手指乳突线汗液被灰尘覆盖, 因此陈某进入卧室中心现场打开写字台柜门行窃时, 客体表面仅留下微弱的乳突线灰尘印迹, 而犁沟内的汗液却遗留明显, 从而形成现场粉显指纹乳突线未着色而貌似“ 犁沟” , 而真正的犁沟则呈金黄色乳突线假象。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1] 张哲明 . 如何提升现场指纹的证明力[J]. 刑事技术, 2009(1): 41-43. [本文引用:1]